监外执行没去报到会如何进行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9:17:26 435 人看过

监外执行不去报到严重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

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如下: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顾名思义就是将本身应该在监狱中执行的罪犯,有条件的在监外执行。由于罪犯具有一定的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因此我国对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严格掌控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监外执行期间遇到打斗如何处置
    监外执行而且打架被人打坏了,如果同时也对对方造成伤害,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收监。监外执行而且打架情节严重的,属于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如果未造成对方受伤,只有己方受伤,应报警处理。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该怎么处理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执行方式,是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确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特殊情形,而将其暂时放在监外,由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判处的刑罚的一种执行制度。尽管监外执行变更了执行的方式,也变更了执行的地点和场所,但监外执行的时间是计算在刑期之内的。所以,对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先减掉罪犯已执行的刑期,一个是犯罪分子在犯前罪时被羁押的日期,另一个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到犯新罪被羁押时止已执行的刑期,然后再并上新罪的刑期,决定应执行的刑罚。而且,罪犯所犯的新罪既可以是不同种数罪,
    2023-07-06
    244人看过
  • 监外执行没按时报到是什么后果
    监外执行不去报到严重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监外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法执行方式,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023-04-15
    499人看过
  • 监外执行程序有哪些,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程序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处于法院量刑了的犯罪分子,若是确定自己满足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可以向服役机关的管理人员提出监外执行的请求,管理者若同意此请求,则需要向相关司法机关的转,提交书面的监外执行申请。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申请监外执行程序有哪些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
    2023-08-16
    236人看过
  • 监外服刑人员何时需要进行报到?
    监外执行多久报告一次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行为人需要每周报告一次。就像管制和假释一样,如果罪犯被监外执行,需要社区矫正,罪犯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次数因地而异,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司法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计划,在综合评价社区矫正人员刑罚类型、犯罪情况、悔改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帮助措施。聚众斗殴判刑后能不能申请监外服刑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的,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等情形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
    2023-07-05
    368人看过
  • 监外执行逃跑了结果会如何处理?
    一、监外执行逃跑了结果会如何处理?监外执行被告人逃跑了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由公安机关进行抓捕,并进行收监处理,并不得再次进行监外执行处理,犯罪嫌疑人在被司法机关允许监外执行的情况下,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监外执行的具体措施是什么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
    2024-01-31
    418人看过
  • 监外执行:报到日期是多久?
    按规定在下达执行后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接受矫治,在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二次,三个月后到解矫日止,见面一次,二个星期汇报一次,书面思想报告一次,其间每月至少参加社区劳动8小时。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监外执行:报到日期是多久?陷入法律纠纷需要委托专业律师的话,可以点击#律师电话咨询#直接咨询,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都能为您匹配到本地丰富案例经验的律师帮助您!咨询后决定请律师?案件找律师的优势~首先,律师在诉讼案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熟悉法律,可以为你提供专业且全面的法律意见,帮助你理清权益和义务的纠缠
    2023-11-30
    258人看过
  • 监外执行到期继续监外执行可以吗?
    监外执行到期的如何处理,要依据刑期是否到期而定,如果到期的不再执行刑期,未到期的,收监处理。在我国,人民法院在宣判的同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由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刑期届满的,不再收监,由原关押监狱或其他刑罚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
    2023-06-17
    229人看过
  • 拘役怎么进行监外执行
    什么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监外执行适宜于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中的妇女等。拘役如何进行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
    2023-06-04
    358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刑罚的执行?
    管制刑罚的规定如下:执行管制刑罚的人, 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并且接受监督。除非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否则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必须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向其报告自己的活动。必须遵守执行机关会客的规定。管制刑罚的规定如下:1.执行管制刑罚的人,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接受监督。2.除非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必须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向其报告自己的活动。4.必须遵守执行机关会客的规定。5.如果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必须向执行机关报告,并获得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与同工同酬。 管 制 罪 犯 的 人 身 自 由 限 制被管制罪犯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其次,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第三,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2023-09-27
    144人看过
  • 确认行政处罚执行效力如何进行?
    确认行政处罚执行效力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确认的。行政处罚经确认是违法的,对违法的行政处罚撤销后,行政处罚是无效的,受害人因违法的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一、行政复议规定是什么?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
    2023-06-24
    122人看过
  • 监外执行如何适用?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
    2023-06-11
    454人看过
  • 车辆超载如何去进行处罚
    车辆超载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3.运输单位的车辆存在超载行为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
    2024-04-25
    391人看过
  • 监外执行刑期到了不去会要怎么样样?
    一、监外执行刑期到了不去会要怎么样样?监外执行刑期到了不去会被收监。暂予监外执行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罪犯已不适宜在监内(或劳改场所)执行而需要改变执行时间或地点的变更程序。有的国家称延期执行。监外执行一般由原审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对刑期未满的罪犯应及时收监执行。监外执行的时间,有的国家视执行场所不同而将其计算在刑期之内,而有的国家则将监外执行作为中止执行处理,不计算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2024-01-26
    457人看过
  • 监外执行到期,监外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监外执行到期了怎么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
    2023-03-16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申请了监外执行了之后监外执行没去报到收监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监外执行在犯罪的话应该按照所犯时间的严重程度的进行判决,所以收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监外执行,是指一些犯罪嫌疑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被依法收监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是可以在监外进行执行的。但是如果监外执行再犯罪的话会被收监。
    • 监外执行期满后如何进行监外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9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
    • 监外执行每个月去报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这个问题的表述不正确,应该是监外执行罪犯每月要到哪里报到?答案是罪犯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司法局或下属司法所。解释一下主体问题,经法院判决定罪的是罪犯,犯罪嫌疑人是指涉嫌犯罪,还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生效的人,不是监外执行主体。过去对于监外执行,狭义上的理解是保外就医和假释,2012年年底,国家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制度,将判处管制和缓刑,裁定假释,决定保外就医的罪犯全纳入社区矫正,从实际上来讲,监外执行就是社区
    •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要如何办去继续监外执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
    • 监外执行没有报到严重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7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257条: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正常情况,哺乳期为一年,哺乳期到后要收回监狱内执行刑罚,不知什么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