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14:31:44 475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应当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贷款人享有监督、检查的权利,禁止高利放贷。

一、法律对民间借贷有何规定?

法律对民间借贷有以下规定:

1、禁止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3、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4、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二、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有:提供真实情况;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在还款期限届满前申请展期。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有: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监督检查借款使用情况;停止发放、提前收回借款;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三、民法典中民间借贷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对民间借贷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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