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和工伤争议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43:58 237 人看过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说已经认定了工伤并且已经鉴定了等级,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及支付过程没有达成一致。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是说因确认劳动关系或索取劳动报酬而产生的异议。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

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同时在方针、政策、规章等方面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司法特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具有一定的裁制权,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书在当事人未于法定期间内起诉的情况下即产生法律强制执行力。劳动争议纠纷则是完全的司法性质,具有最终的司法裁判权。

2.依据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①先行调解原则;②少数服从多数原则;③及时原则。

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程序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只有一审,仲裁裁决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即终结,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不能向上一级仲裁机构再行申请,而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则有二审,诉讼一审结束后,如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5.审限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审限为自立案起之日起60日,案情复杂需延期的,报批后可最长延期30日;劳动争议诉讼一审的审限为: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报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诉讼二审的审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可报批延长。

6.效力不同。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未在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则裁决发生法律效力,而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则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争议案件内法院从头另行全面独立审理。

7.收费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受理费虽然都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收费标准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费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比如北京为300元;而劳动争议诉讼受理费则有全国统一标准为:50元。

8.当事人称谓。不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当事人分别称为:申诉人、被申诉人、第三人;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当事人则在一审时被称为原告、被告、第三人,在二审时被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调解原则相关文章
  • 正确区分劳动争议与民事争议
    [案情简介]某物资回收站具有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各类废品物资的回收。1995年3月,回收站负责人黄某将废纸收购项目分给个体劳动者甘某经营,甘某使用回收站的营业执照和账户,租用回收站的工作场地,双方没有任何协议,只是甘某每月向回收站交纳场租费7000元。1995年8月30日,甘某因人手不够,雇用肖某等5人为其打工,并以回收站的名义为其办理暂住证,但未签劳动合同。1995年11月28日,肖某在堆码废纸包时,被一个重300公斤的废纸包从升降机上掉下来砸死。同年12月死者亲属向深圳市劳动局劳保处投诉,因无法确认是否工伤,劳保处没有受理。随后死者妻子陈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受理。12月28日陈某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诉,由主任批示立案,经多次调解,终于达成协议,一是回收站一次性支付申诉人丧葬费、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72000元;二是回收站与甘某双方商定分担工亡赔偿比例。[案例评析
    2023-08-17
    167人看过
  • 职工工伤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的规定,对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和对工伤保险经机构核定的工伤待遇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的下列争议,均属劳动争议,应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对应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伤待遇发生争议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除外);5、应按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因职工工伤待遇发生争议的。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之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2023-06-23
    30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官司你会打么劳动争议
    遭遇用人单位诡计逃避无期限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能告上法庭么?用人单位不承认加过班还能赢么?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出台,在适用中却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争议。为此,广东省高级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指定了适用这两部法律的指导意见,明确地告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官司该怎么打,法院会如何判。1单位不得恶意规避无期限合同前段时间,深圳某企业为逃避与员工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定劳动合同,这样劳动者的工龄就归零,以此规避法律。《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定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四)其他明
    2023-04-21
    434人看过
  • 如何区分债务和劳动争议
    如何区分责任与劳动争议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看似债权债务关系的事物本质上并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法院作出强制判决,就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有的纠纷看似债权债务,其实也可以是劳动争议。非法集资是合同纠纷吗?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法集资的不正之风。一些不法分子以高利率为诱饵,公开或秘密地向社会或亲友非法集资,然后采取拆东墙、搬西墙的方法返还部分利息。最终,有的携巨款潜逃,有的挥霍一空,造成巨大缺口,无法弥补。对于此类纠纷,应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以非法集资罪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的损失应当通过追赃的方式解决。否则,不仅会导致轻微犯罪,而且最终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有些债务是由赌博等非法活动引起的。对于这种坏账,既要驳回起诉,又要建议公安机关对肇事者进行处理。还有高利贷,利用人们的危险,剥削那些遇到经济和生活困难的人。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对仅高于法律规定的,只支持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对于
    2023-05-31
    114人看过
  • 工伤劳动争议答辩状
    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xxxxxx有限公司公司住址:xx市经济开发区xxx路xxx号,电话: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担任职务)被答辩人:xxx,女,19xx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县xx乡xx村x组。答辩请求请求贵委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被答辩人xxx于1999年9月1日进入答辩人单位工作。双方最近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2008年3月1日,期限为5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9日。被答辩人于2009年3月18日,向其所在生产部门主管请假,期限为一个月,即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7日。请假期限到期后,被答辩人未到答辩人单位上班,或再办理请假手续,一直到同年12月23日,被答辩人才再次出现在答辩人单位,声称自己患病回家治疗。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出具相关的治疗和病休证明资料,被答
    2023-06-14
    157人看过
  • 发生工伤劳动争议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予受理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
    2023-06-10
    406人看过
  •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有何区别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有何区别p>首先,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活动代表劳动行政部门;然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第二,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了劳动监察的作用;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而裁决是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双方具有约束力的一种行为第三是不同的职责: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法定行政权限实施,不需要有关人员请求的法律;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上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前,应当提交仲裁申请。第四,法律地位不同:在劳动监督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与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行政关系;在所有的劳动仲裁程序中,仲裁机构都是一种“中间人”,不是当事人,而是“第三人”
    2023-05-07
    97人看过
  • 如何解决工伤劳动争议
    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双方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一、辞职不给压20天的工资怎么办辞职不给压20天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二、加班被迫加班怎么处理被迫加班的维权办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及时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者如何维权被公司辞退员工被无故辞退后,可以通过以下方
    2023-04-04
    341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终局有争议
    工亡的劳动争议不是一裁终局。以下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一、申请劳动仲裁有期限吗?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时限的。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生效。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以及因执行国家标准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劳动仲裁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限是多久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起诉期限法律未明确规定。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用人单位只能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
    2023-03-13
    46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和劳动争议仲裁不同点在哪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
    2023-06-10
    70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呢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
    2023-06-13
    493人看过
  • 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别?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有何区
    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特别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归纳起来,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
    2023-06-06
    293人看过
  • 工伤损害赔偿与劳动争议案件有何区别
    对于工伤事故损害,第一部分“人格权”和第六部分“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分别规定了“工伤损害赔偿”。由于这两起案件的事由涉及工伤事故的法律事实,因此在审判工作中,申请往往不准确,甚至不知道存在两起类似的诉讼事由。另一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本法第二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那么,如何理解和适用工伤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这两个案例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邀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解决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2023-05-07
    245人看过
  •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区别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举证责任问题案例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庭审纪律【淄博伤残鉴定】拂去工伤赔偿案件的“劳动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小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庭审要求劳动争议仲裁费用问题劳动争议仲裁中企业需注意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有哪些不同?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根据仲裁办法的规定,市和区、县都要成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区县级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区县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中央在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据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处王友芝处长透露,5月1日之前的人事争议原则上不受理,由其上级机关或通过信访来解决。而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不实行分级别管辖
    2023-06-10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原则是指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基本准则和要求,包括自愿平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合法合理、及时解决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调解过程公正、透明、有效,并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和合作。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应当遵循这些原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 更多>

    #调解原则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吗,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有区别,但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是一回是,都是指劳动关系里的人事争议仲裁。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区别: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 (1)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1997年8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
    • 如何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4
      一类是劳动合同制,一类是劳务派遣制。这两类分属于不同的用工方式,在工资、福利及待遇方面会存在一些差异。劳动合同制员工是和银行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正式工,大家比较有疑问的“定向招聘”也属于正式工,因为定向招聘的公告里明确说了是“录用后直接与银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由劳务公司派到银行提供的岗位工作的员工,虽
    • 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1、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
    • 劳务争议和工伤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定义,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以下情形视同工伤“ (一)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三)患职业病的;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 如何区分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案件争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4
      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之间的区别首先体现在主体之间的不平等,也就是企业、单位相对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序的权利不平等因素。其次就是这两种争议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