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换发、补发1.具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1)海丰户籍居民;2)持有我县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的本省居民,16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免交《居住证》;3)工作单位在我县,持国务院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1.具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
2、持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的本省县外户籍居民;
3、在本县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首次申请、换发、补发1.具备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申请审批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2、持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的本省县外户籍居民;3、在本县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再次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1.海丰户籍居民;2.持有我县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的本省居民,16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免交《居住证》,申请商务签注可是异地户籍。3.在我县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信息
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照片规格为33mm×40mm)。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1、探亲。
(1)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2)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2、商务。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3、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逗留。(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其他。(1)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要提交,如出生证或能直接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薄等。
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需要提交
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往来港澳再次签注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gdcrj.com)点击“网上申请”;
2.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
3.审批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核;
4.申请材料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到受理大厅缴费后等待制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序号,并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审查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查。审查过程,如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通过的上报市审批;不通过的退回申请人。
【备注: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是4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海丰县城红城大道西海丰县公安局
五、办理时限
6(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海丰县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函?1申请手续每人次5
2普通护照每证100
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
3入出境通行证每证20(一次有效)
50(二次有效)
100(多次有效)
4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50
延期、加注每项次20
5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50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证件加注每项次20
一次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
多次入出境签注每次100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50收等价外汇
7台湾同胞定居证每证50
8华侨回国定居证每证50
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
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次20
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函?1申请手续每人次5
2普通护照每证100
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
3入出境通行证每证20(一次有效)
50(二次有效)
100(多次有效)
4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50
延期、加注每项次20
5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50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证件加注每项次20
一次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
多次入出境签注每次100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50收等价外汇
7台湾同胞定居证每证50
8华侨回国定居证每证50
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
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次20
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函?1申请手续每人次5
2普通护照每证100
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
3入出境通行证每证20(一次有效)
50(二次有效)
100(多次有效)
4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50
延期、加注每项次20
5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50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证件加注每项次20
一次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
多次入出境签注每次100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50收等价外汇
7台湾同胞定居证每证50
8华侨回国定居证每证50
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
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次20
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函?1申请手续每人次5
2普通护照每证100
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
3入出境通行证每证20(一次有效)
50(二次有效)
100(多次有效)
4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50
延期、加注每项次20
5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50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证件加注每项次20
一次入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
多次入出境签注每次100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每证50收等价外汇
7台湾同胞定居证每证50
8华侨回国定居证每证50
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
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次20
八、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八条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十条经批准前往台湾的大陆居民,由公安机关签发或者签注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十六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
第二十八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和台湾居民来大陆旅行证件的持有人,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证件应当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阳江江城区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办理是什么期限
326人看过
-
阳春因私往来香港、澳门通行证审批办理依据
181人看过
-
阳春因私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审批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413人看过
-
龙门县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通行证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申请审批办理在什么地址
147人看过
-
上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办理流程
411人看过
-
内地居民因私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探亲
416人看过
-
涉港澳台, 香港地区结婚登记材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对于中国公民须持有: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对于香港同胞须持有: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收养子女有何手续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根据《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应当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地区(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关系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
-
想办理港澳台证,厦门外地户口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流程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1、办理条件: 福建省户籍居民(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厦门连续暂住满一年(含)以上,可就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经本人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2、办理流程:前台受理---后台补录---审核审批---签发 3、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首次办证、换补发证件时,表格及制证用照片请本人到办证现场免费采集,或是通过“
-
异地申请前往港澳台地区定居需要什么材料?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111、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交验复印件各3份。 2、符合公安部标准的近期2寸正面免冠光面白底彩色半身照片1张。 3、填写完整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申请表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申请表所填内容属实,申请人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同意申请人赴港(澳)定居”意见并加盖公章。 4、提交父(母)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复印件。 5、交验父母结婚证原件并收
-
办理香港签证时办理港澳地区逗留签注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30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办理时限:申请港澳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外省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成都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3个工作日后签发。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内地居民因赴港澳治病、探望危重患者、丧葬、临近开学时间等特殊情况急需申请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