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都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5:50:18 163 人看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经常会听到黑客入侵、帮忙翻墙等网络问题,除了要在计算机上设置防火墙之外,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从法律监管的角度为人们建立一道防火墙,各地也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法规,那么,重庆市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都有哪些规定?

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有害数据的,初次违法,且未实际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处以警告。个人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15000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帮忙“翻墙”上外网赚钱最高罚1.5万

违法行为: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接入网络未通过互联网络接入国际联网;未经许可从事国际联网经营业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国际联网;未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未经接入单位同意接入接入网络;未办理登记手续接入接入网络。

处罚措施:不以盈利为目的,初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

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或责令停止联网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责令其停止联网,处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开网吧不登记身份证最高罚5000元

违法行为: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直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未建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巡查制度;不制止、不举报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记录上网信息;对未按规定保存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擅自修改、删除上网消费者登记内容、记录备份;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终止经营手续、备案等违法行为。

处罚措施:初次实施,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或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因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又实施同种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且符合相关规定,属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再次违反的,建议文化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违规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最高罚1.5万

违规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初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以盈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10000元以上或因实施上述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又实施同种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以上就是“重庆市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都有哪些规定?”的具体解答。通过以上资料可以看出,针对造成后果不太严重的网络违规行为,主要还是以处罚为主,但是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社会影响,破坏了我国互联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那么,就不仅仅是罚款的处罚了,很可能要接受刑事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载量基准定义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各省市先后在本区域内大力部署并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是行政裁量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虽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实践中已经广泛存在,但是在理论上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内涵、性质、正当性、效力等问题应如何清晰地界定,行政主体能在多大程度上协调行政裁量权的灵活性与规范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通过怎样的设定技术来发挥其功能,这些问题都是值得理论进行深入探讨的。一、行政处罚载量基准相关规定1、不予行政处罚基准(1)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3)其它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2、从轻、减轻处罚基准(1)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主动退还违法所得,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经营者初次违法的;(4)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5)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
    2023-02-16
    322人看过
  • 安监局行政处罚裁定标准如何规定?
    1、限制人身自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限制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多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2、处置财物。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限制等。3、进入住宅、场所。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
    2023-04-13
    435人看过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10天以下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10天以上30天以下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30天以上不改正的。处罚标准:对单位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二倍以上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二倍以上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一、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二)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2023-03-21
    406人看过
  • 烟台市安监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权执行标准
    一、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细化分解的处罚执行标准(一)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该机构处5000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的罚款;(二)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2023-06-06
    207人看过
  • 重庆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工作,保障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城建监察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以下简称城建监察)工作。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建筑管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风景名胜区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城市建设专业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建监察工作。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专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建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市直属的城建监察工作和指导全市本专业的城镇监察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监察工作。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城建监察总队,负责全市各级城建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统筹协调。市城建专业主管部门设置城建监察支队,负责市属
    2023-06-10
    126人看过
  • 安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需要按哪些情形来制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制定裁量权基准:(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立法目的、法律原则;(二)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的地域差异性;(三)管理事项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四)其他可能影响裁量权合理性的因素。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于政府行政的要求有哪些?1、增强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明确政府的权利是人民给的,要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忘记了这一点,政府就会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实质上就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必然要求,是控制主观滥用自由裁量权的保证。2、增强行政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光有好的思想,并不必然能够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于复杂的问题和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需要政府有足够的能力去处理。我们只有不断地向书本去学习、向实践学习、向他人学习,不断地发挥政府的聪明才智,才能在客观上把自由裁量
    2023-06-25
    7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裁量基的相关规定都有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8
      办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包括法律依据、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和处罚种类、幅度,应当对五个方面内容作出细化、量化规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的,列出选择处罚种类的裁量情形;有处罚幅度的,列出2至3个裁量阶次,处罚幅度较大的,可以列出3个以上的裁量阶次;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违法情节仅有原则性规定的,明确裁量情形;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明确单处或者并处的裁量情形;依法应当明确的其他情形
    • 重庆市宅基地管理规定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1)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 (2)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 (3)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 (4)其他除《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外的财产。 (5)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的财产抵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抵押合同自公证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的。
    •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3
      第一条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意见》及实际,制定本基准。 第二条市和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依法受其委托实施环境行
    • 级重大行政处罚标准都有哪些规定呢?如何判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各个地方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有不同的定性,建议你查阅各地方的实施细则,一般构成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要报送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XXX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是哪些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使裁量权时,遵循本规则。 第三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划分为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 (一)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下限以下(不含下限)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