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禽畜糟蹋农作物,是否违法使用农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17:31:03 443 人看过

虽然撒药人往地里撒药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防备鸡鸭,但在客观上却很难避免他人尤其是到地里玩耍的孩子误食中毒这种可能。

既然是这样,撒药人就应该预见到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了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严重后果的,称之为过失犯罪。

所以,我们不赞成采用往地里撒药的办法来防止鸡鸭啄啃庄稼苗。可以建议村委会制订“乡规民约”,来约束那些不自觉管好自己家畜家禽的人。

在居民楼养鸡鸭能举报吗

在居民楼养鸡鸭可以举报。根据相关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警告相关文章
  • 在已征收土地种植农作物是否违法
    一、在已征收土地种植农作物是否违法?没有当地户口,在国家收储土地上种菜违法吗:在已征收土地种植农作物是违法的。开垦国家土地种田不违法,因为国家土地如果一时闲置荒芜,就需要利用起来,如果一时没有利用,开垦种田还是利于节约土地资源的,当然也不能随便开垦,要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签订协议,如果国家需要使用土地,无偿让出,不得再要补偿款,而且不得破坏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2023-11-16
    217人看过
  • 农作物被农药损害找哪个部门
    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生态环境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农作物被农药侵害了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如果是农药质量问题可以到药检所或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到工商局投诉。也可以到农业局申请鉴定。另外,还可以找县(市)农业局的农业执法大队,确认药害程度及面积;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确认成分、含量。然后找销售商或厂家协调索赔,协调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各地农业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指导,特别是进一步督促其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对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防止不合格农产品上市。要
    2023-07-31
    487人看过
  • 农业部规定禁止在茶园中使用的农药有什么
    农业部规定禁止在茶园中使用的农药有剧毒农药、高毒农药。自2017年8月1日起,撤销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不再受理、批准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的农药登记申请。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024-04-27
    426人看过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
    2022-11-14
    307人看过
  • 消防栓水使用是否违法?
    根据规定是属于占用,按照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消防栓是否可以随意使用消防栓不可以随意使用。消防栓应该放置于走廊或厅堂等公共的共享空间中,一般会在上述空间的墙体内,不能对其做何种装饰,要求有醒目的标注(写明'消火栓'),并不得在其前方设置障碍物,避免影响消火栓门的开启。消防栓一般不设在房间(如包厢)内,不符合消防的规定
    2023-07-05
    68人看过
  • 不得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
    《环境保护法》第63条第4项规定,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处罚。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陆续公布了一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包括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等几十种。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不仅破坏了农村环境,还直接影响着农业安全和人体健康。对这种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将给予严厉处罚(由相关单行法律规定),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拒不改正如何认定?送达责令改正文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生产、使用的;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完成责令改正文书规定的改正要求的;送达责令改正文书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等主管部门核查的,都认为拒不改正。只要是没有及时改正或者不配合检查,都可认为拒不改正。如果新项目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
    2023-04-24
    157人看过
  • 新环保法规定使用禁止农药将被行政拘留
    根据已经实施的新环保法规定,一些环境违法案件虽不构成犯罪,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今天,环保部公开发布5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案件移送部门应当在作出移送决定后3日内将案件移送书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受理。办法已与新《环保法》同步实施。按照新《环保法》第63条规定,有4大类环境违法行为需要处以行政拘留。由环保部、公安部、工信部、农业部以及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办法对新《环保法》第63条规定的4大类违法行为作出了详细解释。办法表示,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送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建设的;现场检查时虽未建设,但有证据证明在责令停止建设期间仍在建设的;被责令停止建设后,拒
    2023-04-24
    54人看过
  •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前言随着我国集约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畜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饲料和饲养管理、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与处置、污染物监测等污染防治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本技术规范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负责起草。本技术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HJ/T81—20011主题内容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场区布局与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贮存、污水处理、固体粪肥
    2023-04-24
    201人看过
  • 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就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作出部署
    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今日联合召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分别就学习贯彻《条例》作了讲话。甘藏春指出,《条例》致力于解决畜禽养殖生产布局与环境保护不够协调、畜禽养殖者的污染防治义务不够明确、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规范和要求不够具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本着源头控制、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激励引导的原则,对畜禽养殖污染预防、综合利用与治理、激励扶持、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条例》坚持转变政府职能,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着力于通过简政放权释放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活力,通过强化激励扶持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通过规范引导推动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甘藏春强调,《条例》的出台是利用法治手段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畜牧业健康发展的积
    2023-04-24
    352人看过
  • 非法占用农地是否违法?
    非法占用农用地不属于过失犯罪,属于故意犯罪。违反了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有关的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原等。根据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构成本罪。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
    2023-07-08
    77人看过
  • 如何处理牲畜破坏他人农作物的问题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3、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进口活牲畜死亡险条款承保人办理活牲畜、家禽海上、陆上、航空运输保险,其条款规定如下:一、责任范围:对于活牲畜、家禽在运输途中的死亡,包括疾病死亡或伤害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二、除外责任:承保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死亡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023-07-06
    235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是否违法
    生产和售卖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农药,严重违反了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本法明文规定,凡是否认故意生产假农药、伪造兽药、伪化肥等产品,或是在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已失效或实际效能无法发挥的上述商品,以及生产商、销售商通过不正当手段将不满足合格标准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包装成合格产品并以此获取不当利益,导致生产者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的,都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依法制裁,包括判处刑事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024-07-26
    500人看过
  • 怎样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相关知识点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2023-06-13
    120人看过
  •  农村家畜养殖法规
    农产品加工
    该法规规定了禁止在一定区域内建设养殖场,以保护水环境。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等可以用于肥料还田,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因此不属于排放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禁止建设养殖场或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养殖场是指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包括核心景区和非核心景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畜 禽 粪 便 可 以 作 为 肥 料 还 田 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
    2023-09-03
    360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警告
    词条

    警告的适用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了的意和警惕,尽力避免再犯。警告一般适... 更多>

    #警告
    相关咨询
    • 为防止鸡鸭等禽畜糟蹋农作物而撒农药违法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为了防止家畜家禽跑到地里啄啃庄稼苗而往地里撒药,这种做法在不少农村都能够见到。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有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当然在自家的庄稼地里撒药,并通知邻近户或贴出告示,对那些跑到地里啃吃庄稼苗的鸡鸭的生命造成威胁,那只能怪鸡鸭的主人们自己。因为这种威胁正是由于他们不看管好自家的鸡鸭,让它们跑到人家庄稼地里毁坏庄稼造成的。如果鸡鸭因此而被药死了,撒花人是不负什么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这种撒药
    • 怎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怎样防止畜禽养殖污染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3
      因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造成的土壤污染,使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还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生产力下降,最终将对国家生态安全构成威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
    • 使用农药造成农作物死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2
      存在质量问题的收集证据,起诉索赔损失
    • 畜禽屠宰厂禁止的畜禽屠宰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畜禽屠宰厂禁止屠宰下列畜禽: (一)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二)染疫、疑似染疫的; (三)死亡的; (四)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五)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确定禁止屠宰的。 畜禽屠宰厂储存畜禽产品,应当采取冷冻、冷藏或者其他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 饲养农村的畜禽怎么处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0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畜禽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审核批准,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二)未经审核批准,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的;(三)在境内与境外机构、个人合作研究利用未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的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