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蚕场栽种的红松所有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14:25:16 264 人看过

一般而言,在涉及承包土地事项时,土地表面生长的各类树木通常应归属于发包方所有。

然而,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需按照既定约定来确定所有权归属。因此,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签署正式的承包合同之际,能够明确具体的约定内容,如到期后对地面附属物品(如树木等)的所有权归属及相应处置措施。如双方对相关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裁决与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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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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