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监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19:17:00 468 人看过

对药监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被处罚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食药监械生产备案号是什么意思

食药监械生产备案号是医疗器械的允许生产的备案号,不是药品的备案号。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医疗器械行业涉及到医药、机械、电子、塑料等多个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而高新技术医疗设备的基本特征是数字化和计算机化,是多学科、跨领域的现代高技术的结晶。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

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不列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对因设计、生产工艺、消毒灭菌技术等改进后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应当调整出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法律对行政处罚的规定与行政机关所在地区有关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从而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行政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实施行政处罚权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及其所属部门在各自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单纯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地域管辖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划分问题,即:省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省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地市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地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县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谁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有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才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
    2023-07-11
    273人看过
  • 国务院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包括: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以及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一、交警临时工是否有权执法交警临时工没有权执法。临时工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只可从事辅助性事务。但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除此之外,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二、撤销许可证是行政处罚吗撤销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惩戒行为。对实施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制裁性行政行为,对承受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惩罚性的行政法律责任。而撤销行政许可对于实施主体来说不具有制裁
    2023-02-26
    96人看过
  • 证监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
    2023-08-05
    101人看过
  • 药监行政处罚的时效
    药监行政处罚的时效包括追诉时效、裁决时效、执行时效,超过时效期限,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不得再作处罚,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不予受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行政处罚时效制度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超过时效期限,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不得再作处罚,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不予受理。由于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对有关时效未作规定,所以应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追诉时效《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二年期限即是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药品监管部门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适用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时效。二年时效制度的适用条件是,违法行为发生后在二年内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超过二年才发现的,行政机关丧失处罚的权力。值得探讨的是,如何界定“发现”
    2023-02-25
    197人看过
  • 药监行政处罚的时效
    行政处罚时效制度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制度。超过时效期限,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不得再作处罚,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不予受理。由于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对有关时效未作规定,所以应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追诉时效《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二年期限即是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药品监管部门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适用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时效。二年时效制度的适用条件是,违法行为发生后在二年内行政机关没有发现。超过二年才发现的,行政机关丧失处罚的权力。值得探讨的是,如何界定“发现”。我国《刑法》第88条规定,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发现”也应当以是否立案作为
    2023-06-14
    257人看过
  • 关于贯彻执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于2003年5月15日以第3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颁发,并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是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和保证。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地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并适时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二、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抓紧做好《程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程序》制定的执法文书,由各级药监部门依据《程序》规定的格式自行印制,并抓紧落实。三、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程序》第十一条明确了吊销许可证和批准
    2023-06-06
    428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药监的行政处罚规定有哪几种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9
      1、该行政处罚种类设定的法定依据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种类中,这是规定条款最多的一种,可见其重要性。 2、与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相比,虽然表述不同,但两者性质相同,即都是行政机关暂时或永久性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
    • 关于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有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12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
    • 药监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附表20),经承办机构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后,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填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附表21)。
    • 食药监总局行政处罚信息相关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对依法查办的适用一般程序的食品药品案件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案件信息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的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以及履行情况等信息,公开期限不少于2年。
    • 食药监行政处罚如何明确,有什么相关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6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的组成、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于举行听证会的3日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