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监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被处罚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食药监械生产备案号是什么意思
食药监械生产备案号是医疗器械的允许生产的备案号,不是药品的备案号。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医疗器械行业涉及到医药、机械、电子、塑料等多个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知识密集、资金密集的高技术产业。而高新技术医疗设备的基本特征是数字化和计算机化,是多学科、跨领域的现代高技术的结晶。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
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不列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对因设计、生产工艺、消毒灭菌技术等改进后重复使用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应当调整出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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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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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的行政处罚规定有哪几种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91、该行政处罚种类设定的法定依据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种类中,这是规定条款最多的一种,可见其重要性。 2、与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相比,虽然表述不同,但两者性质相同,即都是行政机关暂时或永久性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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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有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12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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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附表20),经承办机构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后,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填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附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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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行政处罚信息相关规定有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7对依法查办的适用一般程序的食品药品案件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案件信息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的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以及履行情况等信息,公开期限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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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行政处罚如何明确,有什么相关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6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的组成、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于举行听证会的3日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