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基金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0:11:11 204 人看过

1、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维修责任,《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条例》第一条有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项目的规定》,根据《关于现场保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建设工程财务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用于保证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资金缺陷责任期内的项目。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退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

(1)保证金预留和退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和期限;

(3)定金是否计息,如计息方法;以及;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

(5)定金保留、返还、工程维修质量和费用纠纷的处理程序;

(6)合同条款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索赔方式;

(7)逾期返还保证金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在财政部门或业主处预留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押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使用人管理,使用人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的责任。

如果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的方式,开发商和承包商可以约定将保证金委托给第三方金融机构。第五条实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用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第六条工程竣工前已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保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预留保证金。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代替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证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渗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采暖冷却系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

(1)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即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具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及外墙防漏,5年;

(3)采暖、制冷系统,2个采暖、制冷周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2年;

(5)装饰工程2年。

(6)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约定。(7)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是什么(1)对于保修范围和内容内的工程,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进行保修。承包人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复。

(2)发生抢修事故时,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抢修。(三)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保修。(4)质量保修期结束后,发包人组织验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质保金规定3%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保金3%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3%的规定是原先规定的是3%,现在是5%。即发包人需要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对保证金总预留比例的规定是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如果双方约定承包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也不能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2024-02-01
    366人看过
  • 基建工程质保期都有哪些规定?
    基建工程的质量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工程质量里至关重要的部分,和许多商品一样,基建工程也有质保期,只要在质保期内,消费者就有权利针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权,那么,基建工程质保期都有哪些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各类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具体规定如下:(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2
    2023-06-24
    152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缺陷期内认真履行维修义务,等缺陷期一过,发包人应当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期的期限一般是竣工后一年或者是两年。一、工程质保金如何缴纳才比较合适知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有明确规定:首先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其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二、墙体发霉是物业责任吗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正常使用
    2023-02-23
    453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有:1.根据性质不同。质量保修期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保修期可承担,承包人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内独立约定,但仅规定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超过24个月;2.保修期和保修期不同。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3.保修期和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保修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4.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和保修期的自由程度不同。保修期限可由当事人独立约定,只要不超过24个月。工程建设主要部位的保修期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即法定保修期;5.不同于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也是发包人保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修期届满,如无质量问题或承包人维修事宜,发包人应无息。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与工程保修期无关;6.期满的效果不同。质保期满,承包
    2023-04-25
    492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对工程建设有何影响?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规定: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几级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摘自《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的附件)第一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因构造物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1、道路工程:现场监理鉴认至工程项
    2023-07-03
    178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有何要求
    ①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严格控制质量;②按设计施工要求施工;③做好各班组的自检、交接工作;④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防止质量隐患;⑤做好施工记录和技术资料,确保资料齐全;P>6)加筋硅的施工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SOZO4-2002)和《建筑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SZOZZ-2002)的有关规定。《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ybj201-83)、《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o221-95)、《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的,第7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渗漏;房屋防水工程,卫生间、有防水
    2023-05-02
    88人看过
  • 如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
    如何规定房地产建设工程的保修期?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人向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中规定的保修期;不足规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保修期不得少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修理期不得少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因此,购房者的保修责任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但实际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施工承包商,保修期以施工承包商向房地产开发商承诺的时间为准。本条所称“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和住宅用户手册制度实施规定》,而《规定》第六条规定:“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2。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项目的最低保证期为:>P>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即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注:使用年限可达到建筑标准)使用年限);B
    2023-05-02
    194人看过
  • 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范本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建设开发单位:竣工日期:建筑面积(㎡):保修单位:设计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结构形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nbsp;使用寿命年限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5年卫生间;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1年池、水箱漏水;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1年砖松动;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1年8、管道堵塞;2个月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10、卫生洁具损坏;1年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12、房屋白蚁预防。15年不受伤害说明事项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
    2023-05-09
    356人看过
  • 工程建设质保金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工程建设质保金期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工程建设质保金是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工程建设质保金期限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2024-03-27
    21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诉讼时效的规定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也就是诉讼时效,为三年。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三年。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期多久?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对该项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
    2023-06-23
    458人看过
  •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的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对于促进建设各方加强质量管理,保护用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
    2023-05-01
    68人看过
  • 在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最终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些体会。1、项目管理部的设立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建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部,在建立项目管理部时需要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1)项目部人员配备:一般的项目部是由一个项目经理和若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我个人认为不论建设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如何,项目经理是必须明确和必不可少的。2)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各种基本的项目部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成员权责,以免在工作中产生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实施。2、“三大”控制的管理2.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要想成功地管理好工程项目就必须将质量问题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2023-06-04
    288人看过
  • 如何监督建设工程质量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对于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在建立和完善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程质量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行为、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保障。此外,要进一步加强对一些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引进更多具有先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充分挖掘这些人才的潜力,确保建筑工程质量达到专业化、标准化。最后,国家有关部门还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确保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国际接轨,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国际化、法制化。众所周知,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多方共同参与的,因此它也决定了建设
    2023-05-02
    224人看过
  • 建设单位什么时候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保留时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一般从工程款支付时起预留。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提取的资金工程承包合同保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预留、退还等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与承包人约定与保证金有关的下列事项:(一)保证金预留和退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和期限
    2023-05-07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在我国什么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28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 如何退还建设工程质保金?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21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缺陷责任期限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2
      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十条发包人在
    • 工程质量控制能力考核中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干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3
      符合条件的可以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内容,而不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由国家机关直接执行。比如需要人民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必须先提起诉讼,最后根据审判结果,凭相应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您好,我问一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退还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0-01
      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