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发症又称为合并症,是日常医疗中常见的一种疾病,具体是指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一种疾病所引起的另外一种疾病或者病症的现象。当发生并发症时候,对于病人来说,将带来新的生命威胁,此时,对于这种情况,究竟院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承担责任,成为许多人知识的空白。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人因为并发症的死亡,单纯的将责任推给院方,发生医闹事件,给社会带来了极为不好的影响。
对于并发症中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应当先行了解一下,什么是并发症。并发症是在疾病发展的过程,由一种疾病引发了另一种疾病或者病症,他不属于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医疗损害项目之一。根据外科理论,手术中,进行必要的治疗之后,病人的组织会造成一定的损伤,以及生理上的变化,如手术切割的刀口由于细菌的感染造成切口的发炎,妇科手术中,接受手术之后,病人发生恶劣低血压,肺部的并发症等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和病症,均属于并发症中常见的种类。一般来说,并发症经过治疗之后或者在术后采取必要的措施,均会避免发生。但是由此也可以发现,有些时候并发症是不可避免的,比方说器官移植之后,发生的排斥反应,进而产生了并发症。对于这种并发症是根据个人体质所决定的,当代医疗不可以控制。因此,根据我国医疗方面的相关规定,可以将并发症划分为“难以避免”和“可以避免”两种类型。
如上述的例子一样,对于“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现实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此时划定的标准即是,医院在对患者进行充分的治疗之后,医院根据一定的程序,合法合理的进行治疗,没有任何过错,但是病人仍然发生了并发症,此时就可以认定为“难以避免”的。另外,在患者接受治疗之后,护理诊疗的过程中,发生了当代的医学技术无法或者难以预见,或者可以预见却又没有办法避免的后果时候,此时我们可以推定并发症与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不同的手术,针对不同的部位,不同系统的所产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此时医院方也不会承担责任。
由此,可以发现,针对难以避免情况下的并发症,医院的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
医院对并发症的责任
135人看过
-
出现术后并发症、合并症,医院应的责任怎么认定?
93人看过
-
医院不应承担术后并发症致残的责任
414人看过
-
医疗并发症应否免除民事责任
70人看过
-
出院后发现有后遗症,医院该承担责任吗
158人看过
-
麻醉并发症有哪些症状,麻醉并发症是医疗事故吗?
190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医院对医疗并发症要负一定责任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发生并发症,要看医院在处理的过程中有没有过错,如果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过错,医院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
-
医院手术后出现并发症,医院是否有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1你给的情况很简略,第一,手术本身就是带有风险的,在手术前你应已经签了医院出示的风险说明或类似的文本,正常的并发症或术后不良反映是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的。第二,如果你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有过错,且这种过错与你所说的很多问题、并发症有因果关系,你可以到医院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申请,注意病例等证据的保存。
-
-
-
民法典诊断医疗并发症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18分情况。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