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厂房拆迁问题:最新解决方案及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13:50:16 434 人看过

据情况而定。租赁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提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厂房租赁合同要如何明确

厂房租赁合同要明确

首先根据《民法典》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这些内容。

首先,要量力而行。厂房小的上千平方米,大的数万平方米,里面可能又分生活区和生产区,有生态绿化,有会议室和休闲区,也有员工宿舍,所以投入的资金也多。因此要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实力选择不同性质或用途的厂房,投资时要根据自己的实力进行布局和租赁。

其次,选择厂房投资时要看好城市规划,城市远景规划中的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都是布置厂房的好地点。建议选择一些通过了政府消防、安全等审批的厂房,同时综合考虑交通地理位置、行业发展状况、厂房整体状况等因素,再行决定置业投资计划。

再次,厂房租售双方都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如果该地块是集体用地,要看是否有土地租赁合同,该地块是否有相关控制法规,地块年限是多少,土地、厂房的容积率是多大等,最好在交易前向有关部门和专业中介咨询清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内提前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合同问题的解决方案
    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的合同。订立租赁合同的方法主要如下:1、租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2、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房屋的用途、面积、租金等,以及房屋的产权所有人;3、租赁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是最长租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年。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主张违约金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主张违约金的,可以由受害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举证并要求赔偿,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2023-07-01
    13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例分析及解决方案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改造和改建的力度越来越大,城镇中房屋拆迁已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房屋拆迁中所出现的问题日益突出,进而引发了众多矛盾,由于房屋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基本生活,因此极易引发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而现实生活中,有关拆迁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的不尽合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拆迁的混乱,影响了工作的进度。反映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处理房屋拆迁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如何认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性质,都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一起案例对此作一浅要分析。[案情]:2003年6月18日,某县建设局(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对原告(被拆迁人)潘某某与被告(拆迁人)某房地产公司就该县城东门江滨二弄7号的房屋拆迁事项(搬迁期限、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作出裁决: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所有的位于东门江滨二弄7号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异地安置,并进行房屋面积差额补偿,限被拆迁人在2003年6月24
    2023-07-04
    116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案件问题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行政、民事交叉的一部行政法规,其行政性体现在拆迁许可证的核发,其民事性表现在拆迁双方对补偿形式、金额、安置房面积、地点、搬迁方式等内容的协议。但是行政裁决客体并非拆迁,而是安置、补偿等民事内容。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案件成为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受案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诉讼主体如何确定,行政裁决是否是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前置程序,本文对此问题展开讨论:一、行政裁决是否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诉讼的前置程序问题。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管理权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行政、民事争议进行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关于受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案件问题的批复,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也就是说法院只能运用司法审查权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以审查,而不能直接加以改判。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规定此类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有两个前提:一是因
    2023-07-02
    324人看过
  • 拆迁房离婚分配问题解决方法
    婚后拆迁房离婚分配的方法具体如下:1、法律首先是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的,由双方协议进行处理,若是可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只要是内容不违法的,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即可;2、若是没有办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一、申请离婚的条件具体如下:1、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1、双方协商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
    2023-07-01
    237人看过
  • 厂房拆迁涉及的纳税问题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同时,文件也就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提出明确要求。3、《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
    2023-04-01
    450人看过
  • 农民小产权房拆迁问题解决方案
    遇有拆迁,房屋所有人不是法定权利人,不能获得财产拆迁补偿的,小产权房的所有人可以从权利人或权利人的补偿权益中分得一部分,一般还需要法院裁决。“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或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一般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或只有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在国土房管局备案,其“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购买风险1、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2、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
    2023-07-01
    7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租赁厂房拆迁赔偿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9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租赁厂房的承租人不是房租,只是单纯的承租人。单纯的承租厂房和租赁土地后建设的厂房面对拆迁时补偿是截然不同的。厂房如果完全是租赁的取得的,拆迁人不会将承租人视为被拆迁人的,在谈判的时候根本不会谈到承租人的利益,而是直接跟房主进行谈判补偿的问题,最后要求承租人搬迁。这个情况当然是承租人不能接受的,因为承租人在这里会有很多的设备等,造成了很多的实际损失。按照《国有土地上
    • 拆迁安置房分拆解决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30
      拆迁安置房分割产生纠纷,家属间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有安置房分割协议的,法院将根据协议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判决。如果安置房的分割比例没有分割比例,法院会根据拆迁时的补偿人数和方式,结合被安置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对安置房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没有任何附加行为,拆迁时也没有补偿任何差价,并以一方的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只是婚前个人财产
    • 租赁厂房拆除赔偿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6
      租赁的厂房拆迁补偿多少钱,这个要经过评估才能确定的。租用厂房拆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企业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能够搬走的,应当对搬迁费和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不能搬走的,应当按照重置价格进行补偿。二是企业生产经营所用的原料,半成品,未销售的成品等需要处理的,应当补偿临时处理所带来的折价损失。三是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经营规模等情况,补偿企业停产停业损失。四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相关奖
    • 租赁土地建厂房拆迁问题如何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23
      地方政府不依法办事,如有不合理的行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向当地或上一级的纪委,或向中纪委巡视组投诉、举报; 2、线上和线下新闻媒体等反映情况,如纪委官网举报、地方媒体政风热线、地方民生论坛等; 3、向上一级有管辖权限的政府部分反映情况; 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搜集证据,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租赁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9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