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交通部关于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46:06 352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公安厅(局)、交通厅(局):

集装箱甩挂运输是一种先进的运输组织形式,具有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节约投资,减少车流量等优点。近年来,世界各国已普遍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

“八五”期间,我国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其集疏运80%以上是依靠公路运输完成的。“九五”期间,我国进出口贸易仍将持续快速增长,集装箱运输任务越来越繁重,积极推广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势在必行。为进一步促进集装箱运输的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有条件的公路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挑选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投入甩挂运输,选派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司机驾驶车辆,保证安全行驶。

二、开展集装箱甩挂运输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甩挂车辆的日常例检、定期维护和车辆行驶凭证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甩挂运输的管理规程。

三、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全挂车和不与牵引车固定使用的半挂车,无论是否从事集装箱运输,都应该发挂车号牌和行驶证。车辆异地拖挂时,驾驶员除应携带牵引车行驶证外,还需随身携带挂车行驶凭证,以备查验。甩挂车辆不能按时返回原籍车管所年检年审时,暂住地车管所可根据原籍车管所的委托办理异地检验。

四、各地经贸委、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支持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中的问题,做好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货物托运站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委(计经委、经贸委)、交委、交办,各铁路局、铁路分局:近年来,铁路客货车站附近的各类货物、包裹托运站(包括打包站、包装队等,以下统称托运站)发展很快。少数托运站违法经营,欺骗敲诈货主,扰乱运输市场。有的内外勾结,巧立名目,加价收费,损坏货主利益,败坏铁路声誉。为了加强铁路货物托运站管理,规范托运市场秩序,维护货主合法权益,促进铁路路风建设,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通知如下:一、请各地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交委、交办牵头,会同铁路、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根据当地铁路货物托运站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研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二、当前要重点加强对铁路车站附近的各类托运站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和一照多户,坚决关闭无经营条件的托运站,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禁止托运站代办托运整车货物。三、托运站须按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并持有经营范围为包装、仓储
    2023-06-08
    413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贸铁路运输计划编制工作移交回经贸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为了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外贸运输的协调管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企分开的原则,落实中央编委、部党组批准的外贸储运协调司关于编制外贸运输计划的职能,我部决定,将外运总公司代部行使的铁路运输计划编制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外贸储运协调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各外贸总公司,工贸公司,外运总公司,及其它涉及有关外贸铁路运输计划的单位,请从一九九三年二月份开始,将三月份供应港澳铁路运输计划,国际铁路联运计划,集中港区铁路运输计划,包括变更计划和补充计划。按现有报送程序,报送时间,报送要求,报经贸部储运协调司。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等基层单位、编制铁路运输计划的部门暂时不变。三、请外运总公司积极协助,做好交接工作,并负责通知
    2023-06-08
    352人看过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内贸易部、文化部等发布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8日17时45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商业(贸易)厅(局)、文化厅(局)、邮电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烟草专卖局:??为进一步推动我国连锁经营的健康发展,扩大经营商品品种范围,更好的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连锁经营方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有关部门要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大局出发,在专营商品经营方面积极采取措施,简化手续,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且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的连锁店予以支持。??二、连锁店办理批准手续(或许可证)后,可以在主业经营的基础上,以便民为目的,经营书籍、报刊、音像制品,代售邮票、信封、明信片,代办公用电话等项业务。??三、对于尚未取得某种专营商品经营资格
    2023-06-09
    215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发布文号:<89>外经贸进出资字第1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外贸局,贸促会,各总公司,工贸公司,各进出口商会,各驻外使馆、商务机构:近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日益增加,且有继续发展的势头。展览重复、商品质量不高,展出时间、地点过于集中,人数过多等问题屡有发生,且经济效益也不好。为了加强对出国展览的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制止在出国展览中出现的混乱现象,我部根据中办发<1988>14号文件的要求,于一九八九年三月修订了《关于在国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审批管理办法》,规定赴北美、西欧、澳大利亚、日本、泰国、新加坡、港澳地区、苏联、古巴和东欧等热点国家(地区)举办展览会、或参加在上述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博览会由经贸部审批,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有关出展手续。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出展举办单位和分工1.贸促系统(包括各省
    2023-06-05
    227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开展客滚船运输安全评估的补充通知
    为了认真做好客滚船运输安全评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客滚船码头安全评估和渤海湾客滚船检验及评估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按《渤海湾客滚船检验及安全评估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附件一)和《客滚船码头安全评估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附件二)执行。其中,附件一也可供渤海湾以外的地区参考执行。二、此次客滚船运输安全评估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确保质量。各地评估委员会最迟要在8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部评估领导小组。经地区评估并有遗留问题的船舶,评估委员会要责成船公司会同中国船级社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整改方案和限期整改意见随评估报告报部评估领导小组,整改情况要适时书面报部海事局。三、自9月1日起,未通过评估的船舶、船公司和码头不得继续从事客滚船运输业务。附件一:渤海湾客滚船检验及安全评估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一、检验标准1999年9月1日以前建造的客滚船按《海船法定检验技
    2023-06-08
    306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科委、财政厅(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8号)和科技部第12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1999〕143号)的规定,科研机构转制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做好这些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根据《研究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科研机构转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9〕47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转制的科研机构,从1999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分别以1999年7月的工资总额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3-04-22
    405人看过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棉纱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外经贸委(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5号),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确定第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490号,以下简称《目录》)。经研究,现对《目录》中“棉纱”商品税号进行调整,税号52053200、52053300、52054100、52054200、52054400项下的棉纱品种不再列入限制类商品目录,自2001年3月15日起执行。
    2023-04-24
    320人看过
  • 国家经委对外经济贸易部交通部国家商检局关于发布《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的联合通知
    各有关部门:《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包装是商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做好危险货物的包装工作,对于保护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和扩大外贸出口,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检验工作。附件: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经委、经贸部、交通部、国家商检局1985年5月20日颁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保障生产、人身和运输安全,扩大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参照《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际危规》范围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压力容器和放射性物质的包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各地商检局(以下简称商检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本地区的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工作,并办
    2023-06-08
    116人看过
  •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经贸委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国家调拨粮油运输实行归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粮食厅(局)(商业厅、商务厅、储备局),各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各有关港口、航运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76号文件有关对国家调拨粮油运输实行归口管理的精神,现将国家调拨粮油运输实行归口管理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一、国家调拨的粮油系指国家储备粮油、军供粮油、救灾粮油、进出口粮油、国家定购粮、省间成交的合同粮。二、国家调拨粮油的运输,要经省级粮食厅(局)平衡汇总,并在月度要车(船)计划表上加盖省级粮食厅(局)粮食运输专用章后,提报铁路分局(包括铁路总公司,下同)和港航部门安排。对于国家调拨粮油在有原提要车(船)计划并经铁道、交通部重点布置的情况下,各铁路分局、港航企业,除特殊情况外,要优先保证运输。各省区市经贸委要做好国家调拨粮油运输的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三、国家储备粮油的省间调拨运输和通过铁路限制口的国家调拨粮油运输,
    2023-06-08
    416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修改《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国内段费收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正进入全面实施,鉴于全国汽车货运价格的整顿,国际集装箱汽车运价将作调整,为适应汽车运价整顿的需要和保证“工试”按预定的进度开展,现对(90)交运字181号文发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国内段费收办法(试行)》部分条款作适当修改:一、国际集装箱汽车运输的基本运价,经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有关部门协商,暂统一按如下的标准计算,一般货物20英尺箱为5.40元/箱公里;40英尺箱为8.10元/箱公里;其他货类按我部规定的比例计算。原《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公路区段费率表》〔表二(1)、(2)、(3)〕修改后合并为一张,详见附表,该表费率自一九九0年七月十五日起实行。二、第十三条修改为“公路区段费用、指国际集装箱在公路运输区段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公路区段费率表》(表二)的规定计算”。三、第十四条修改为“公路运输区段,基本包干费包括重箱输,辅助装卸作
    2023-06-08
    185人看过
  • 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公安厅(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天津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为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全国集中治超工作,按照经国务院同意的由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交公路发[2004]2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自2004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在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中,各地交通、公安部门一律按照附件所列的标准,认定车辆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纠正。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一)各地对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卸载和处罚工作必须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内,由交通、公安执法人员共同组织实施。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检测站点,维持检测站点交通、治安
    2023-06-08
    405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转发交通部《关于执行1994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本部直属总公司:现将交通部《关于执行1994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交安监发(1996)8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关于执行1994年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各海(水)上安全监督局(港务监督),长江、黑龙江港航监督,各港务局,中远(集团)及各远洋公司,各海运集团公司,各船舶代理公司和各外贸公司:经第27套修正案修订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新版《国际危规》)已于1995年1月1日开始生效,由于国际海事组织出版工作的推延,影响了新版《国际危规》(中文版)的翻译出版工作,经过努力,现新版《国际危规》(中文版)已出版完成。为了正确执行和使用新版《国际危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新版《国际危规》(中文版)定于1996年11月1日起在国际航线船舶运输危险货物中执行,旧版
    2023-06-08
    477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加强国际船舶代理业和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各港务局,各国际船舶代理公司: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国际航运市场发展很快,除国际航运企业以外,船舶代理企业、集装箱运输企业从数量上、经营规模上和完成的业务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增长,为国家对外贸易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航运市场逐步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个别航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辟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有些企业在经营国际船舶代理和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中,行为不规范,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跨区域、超范围经营,不执行国家费收规定,个别国际船舶代理企业代理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权的船舶,严重扰乱了国际航运市场秩序。为了逐步建立我国健康有序、竞争规模的国际航运市场,针对当前我国国际船舶代理业和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就加强国际船舶代理业和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管理的若干措施意见通知如下:一、自1990年我部颁布《国际船舶代
    2023-06-08
    184人看过
  •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交通部关于划定国家干线公路网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计委、经委、建委、交通厅(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城市建设局;据一九七九年普查,我国实有公路八十七万六千公里,比解放初期八万多公里,增长了九倍。这些年来公路建设虽有很大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路网布局互不衔接,大区、大军区之间,省际之间以及大、中城市之间许多在国民经济和国防战备上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公路断断续续,连不成网;二是公路标准低,质量差,全国将近一半的公路达不到最低技术标准,特别是一些运输繁忙的重要干线,交通量已超过设计能力数倍,通行不畅,很不适应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国防战备的需要。为了改变我国公路落后面貌,必须尽快在全国建立一个以国家干线公路为骨架的四通八达的公路网,以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现将国家干线公路网(试行方案)发给你们试行,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将以首都为中心,连接各省、市、自治区、和大军区、重要大中城市、港站枢纽、工农业基地等的主要干线公路划
    2023-06-08
    3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集装箱牵引头可以牵引普通货物的挂车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30
      您可以咨询当地的交警大队或其他部门,温馨提示您注意安全
    •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6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智联招聘日期: 2004-04-16 【标题】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 今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以下
    • 关于关于开展征地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建设单位申请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锡市房屋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立项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竣工图; (6)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证明文件; (7)公建配套项目立项批复及公建配套项目所在部位的说明; (8)地名委命名文件及派出所门牌号编排证明; (9)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资料接收
    • 集装箱的运输合同怎么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
    • 集装箱车拉了个普通箱交通可以罚款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应该是不可以的,这属于合法的货运行为,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