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村里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好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1:01:14 141 人看过

法律规定,土地的承包一般需要各种程序,需要报给各个部门之后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承包工作。并且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后进行相关工作,承包的土地应该运用于对国家发展有帮助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土地。因此,村委违法对外承包土地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一、高速公路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五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人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

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

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

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

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

1、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不仅要求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盖房、建窑、建坟,不准进行掠夺性经营;而且还要求承包人根据土地的条件,合理使用,保存、改良土地,提高地力。

2、承包人应依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交付承包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收益。

3、承包人应独立承担风险。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除了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承担的交付约定数额的承包收益的义务可以减免外,对于在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各种风险概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4、承包人应当接受集体组织对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监督、干涉。如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三、林地租赁合同期满咋办

承包合同到期的话,需要和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我的土地可以不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吗
    把土地交给别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代耕”是指不愿种地或没能力种地的农民将土地委托给大户或专业合作社,由其代耕、代种的行为。一、家庭承包地家庭内部怎么分配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分户的由家庭内部自行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家庭内部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达成协议的,发包方应当尊重其协议,达不成协议的,按照承包合同纠纷解决办法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因分户要求分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应当与其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承包经营权证书。二、自留山的每亩补偿标准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的,荒山遇到征收如何补偿,首先要看自己开垦荒山是否和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2023-03-14
    321人看过
  • 承包土地和农村承包土地可以办理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并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征用承包土地的赔偿怎么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土地被征收的赔偿,要经过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
    2023-08-07
    24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是否签订书面合同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的,承包人与发包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明确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023-04-30
    2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2023-07-05
    18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承包经营关系的事实和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土的用途。(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
    2023-06-03
    236人看过
  • 土地承包能签30年合同吗
    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合同是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的。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承包土地的期限是30年。并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义务承包人的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
    2023-06-29
    130人看过
  • 村里有权把土地承包权收回吗
    村里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的、承包地被征收的、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且承包经营权的提前终止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可以收回。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由哪些主体接受仲裁委员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二、承包地的三权包括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包括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相互分离,实际上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的,本村村民在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以后,把承包权在转给其他人,这就属于三权分置
    2023-03-25
    314人看过
  •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什么好办法吗?
    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什么好办法吗?12月10日,巫山县农业局农经站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多、解决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及时召开人大、法制、政研室、部份乡镇农经干部共20人参加的座谈会,共商解决农村土地承合同纠纷的“良药”。通过对各类案件的剖析,大家共同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突出矛盾:一、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复杂、遗留问题多、涉及面广,因此,在解决此类矛盾纠纷时在调查了解问题症结的基础上,反复作疏导调解,可利用亲朋好友,左右邻居之间的关系尽最大的努力化解矛盾,平息事端。庙宇镇通过这种办法成功平息了5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二、充分尊重民意。我县由于退耕还林步伐的加快,农民对土地的敏感性越来越强,解决此类矛盾应当充分尊重老百姓自已的意愿,可利用群众会、村民代表会等多种形式让农民自已的事自已当家作主解决,只有这样,复杂的问题才能简化,解决问题才会得心应手。
    2023-05-03
    177人看过
  • 村里可以收回户口内承包的土地吗?
    要看具体情况。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耕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4、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5、承包期限届满,可以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是否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
    2023-06-27
    230人看过
  • 承包土地需要签订合同吗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律师补充:1、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3、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
    2023-05-06
    422人看过
  • 不按程序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后果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没有经过按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则合同无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则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返还土地的经营权,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一、隐名投资合同无效财产如何返还的(1)一般需要原物返还;(2)无法返还原物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3)实际取得财产的仅有一方,由取得方予以返还,双方取得的财产,双方都负有返还义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2023-03-11
    280人看过
  • 婆婆状告村委会:伪造村民签名签土地承包合同
    原本承包7.6亩土地,不觉间却变成3.15亩?原江夏区豹澥镇新光村的李翠芝(化名)婆婆,不满村委会冒用自己的名字签下土地延包合同,将颁发新土地权证的区政府告上法庭。记者昨悉,该起因土地延包引出的民告官案,判决江夏区政府必须撤销7年前颁发给李婆婆的土地证。不满耕地缩水告了区政府现年66岁的李翠芝婆婆,现为东湖开发区豹澥镇村民。本月初,老人家告诉记者,2005年2月,原属江夏区的豹澥镇新光村搞第二轮延包,我接到村里发给我家的土地经营权证时,发现原有的7.6亩耕地变为3.15亩,少了一半还多。在李婆婆看来,按照当年村民大会通过的方案,家中应继续延包原7.6亩耕地,是何原因缩水?经打听得知,当年3月村委会向区政府曾递交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上面有她和村委会的签名。区政府根据这份合同,向她家发了3.15亩土地证。我根本没跟村里签合同,是村委会冒用我的签名李婆婆不满之下,于去年9月将颁发土地证的区政府告上
    2023-06-09
    280人看过
  • 承包农村土地合同的必要细节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是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
    2023-07-08
    4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能变吗,土地承包合同无期限怎么解除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能变吗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能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最长不超过承包土地的最长期限,例如耕地承包期限最长是30年,土地承租合同最长不超过30年,如果是向承包人承租土地的,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剩余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二、土地承包合同无期限怎么解除农村土地承包合
    2023-02-21
    34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农村户口没有土地使用证村里承包的土地村里有权出租的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1
      一、您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依据土地承包法可以申请并得到土地分配的份额,这是法律所保障的权利的。 二、您外出打工的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并不能否定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事实,一户单位进行承包并不强制要求必须使用,除非是大型建设开发的土地,这个事需要在两年内必须开发建设的,所以我认为这个事情村里的概念是依据自己的想法在进行操作,不是合乎法律的。 三、事实上已经证明您本人在要求土地的使用权的事实,但是因为没有
    • 村里能瞒着土地承包户签订征收合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征收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对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单位和个人无异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村委会)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对土地征收未进行公告的,村民有权要求村委会和政府给予解释或听证。
    • 城里人到农村承包土地一签15年合同合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7
      应该合法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 第二次土地承包合同村里没签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你讲的不是很详细,从你的描述,第二次土地承包合同村里人都没签,但其他没签的人可能都自己在耕种,而你家自己没有耕种,由别人“代耕”。不知道这个代耕有没有协议或者证据?其次,99年村长种树是什么原因,你们有没有出面交涉土地归属问题?第三,村里其他没签承包合同的人土地补偿怎么处理的?参照这些你可以得出结论。和村里协商为好。
    • 土地承包合同签多少年是好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承包期限不能超过土地最长发包期限。即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