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判断劳动合同是伪造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5 01:50:09 379 人看过

一、哪些情况可以判断劳动合同是伪造的

通常情况下,需前往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相关鉴定工作。假设劳动合同被证实为伪造,那么意味着这份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性质,此刻劳动者可向对应的企业申请双倍薪资赔偿。关于哪些类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提供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主体不适格,如雇佣方提交虚假的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用人单位本身并不具备相应的招聘资格;

其次,合同内容违法,也就是说劳动合同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价值观,甚至对国家与社会整体利益造成了损害,此类劳动合同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再次,意思表达不清,劳动合同应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达,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达成的劳动合同,因背离了其中一方的真实意愿而视为无效;

最后,合同形式不合规,此处特指尚未采用书面形式签署、缺少关键环节的履行义务,亦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鉴证却未经过鉴证程序的劳动合同等情形。一般而言,只要当事人能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得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范,便仍有可能认定合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代位求偿

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当被保险人所面临之合法权益系因第三方过失行为而受损,同时对方存在拒绝或无力支付相应赔偿款的情形时;或者当肇事方蓄意延迟支付赔偿金额之时;亦或是在对方无视责任判定结果并拒绝签署相关文件之际;甚至于当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已成功记录下其车牌号码等关键信息时,均可依法向官方提出“代位追偿”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情况可以判断劳动合同是伪造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8: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到期劳动合同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解除?
    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2023-07-05
    14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被解除?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限制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
    2023-07-04
    438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伪造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伪造劳动合同可以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1、固定
    2024-01-18
    22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可以在哪些情况下中断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仲裁分为商事仲裁和两个大类,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仲裁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的原因
    2023-02-28
    3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企业可以进行单方的劳动合同变更
    下列情形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4-05-11
    212人看过
  • 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况
    一、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况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的;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3.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的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自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2.用人单位符合解除合同需要给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2023-12-14
    55人看过
  • 伪造劳动合同诈骗罪怎么判?
    一、伪造劳动合同诈骗罪怎么判?1、伪造劳动合同构成诈骗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诈骗不仅仅是按流水量刑诈骗是按流水来定罪量刑,但确定最终刑事处罚的时候不仅仅考虑流水,具体数额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数额在3000到10000的量刑较轻;三万到十万的则要处以更高的刑罚。五十万以上的,则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包括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者发生的场合不同、两者侵害的直接对象有所不同等。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两者侵犯的都是复杂客
    2024-02-10
    121人看过
  • 用人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哪些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已成立的劳动合同也可能无效。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
    2023-04-18
    211人看过
  • 影响到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是哪些?
    一、影响到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是哪些?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情形有:1、合同的标的已经灭失;2、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4、合同已经无效等情形。二、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构不构成违约?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时不构成违约,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在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此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订立的基础动摇或者已经丧失,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话,合同的原有效力就显失公平,这个时候允许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三、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3、可获
    2024-01-25
    368人看过
  • 劳动仲裁伪造合同可以直接报警吗
    一、劳动仲裁伪造合同可以直接报警吗要是咱们发现公司给咱们伪造了假劳动合同呢?那可得赶紧报警!别看公司这样做是犯法的,但其实还没严重到要坐牢的程度,也不够资格让公司和老板们承担刑事责任。这么一来,我们就得去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让他们来惩罚这家公司,比如罚点款,或者要求他们把错误纠正过来等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二、劳动仲裁可以法律援助吗当然!你要是因为劳动纠纷去打官司想要寻求法律帮助的话,完全没问题!这个时候,你得先找到你所在地区的区或县级别的法律援助中心,然后带上这些东西去找他们申请:1)记得要带上身份证之类的能证明你
    2024-05-06
    1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终止通常是有哪些情况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通常是有哪些情况1、一是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指职工)因死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2、二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三是劳动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使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属劳动合同的自然终止(或称正常终止),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的属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或称非正常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2024-01-26
    106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制造伪劣产品罪?
    满足下列条件会构成制造伪劣产品罪:1.客观要件,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2.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3.主体要件,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怎么处罚?制造伪劣产品罪既遂应这样处罚:生产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
    2023-07-10
    17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的;2.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3.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
    2023-12-09
    14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二》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23-06-14
    4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拒签证明是哪些样的?哪些情况可以拒签劳动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
      凡是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都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不过拒签所引起的后果是不一样的。 初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拒签,无论因何原因,双方无法建立劳动关系,无其他影响。 续签劳动合同时,如劳动合同条款变化,劳动者不接受而拒签,用人单位如无意恢复原条款,应给予劳动者补偿,并终止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条款无变化,劳动者直接拒签,那就相当于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给予补偿。
    • 哪些情况可以造成合同无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8
      以下情况可导致合同无效: 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相应行为能力。即合同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2、合同内容或形式违法; 3、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劳动合同伪造可以鉴定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6
      单位伪造的劳动合同是能鉴定出来的,可以鉴定签字的真伪、合同形成时间、盖章时间等。公司伪造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反应情况,要提供必要的证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判断顺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9
      根据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时候,如果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 伪造假劳动合同哪些后果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6
      伪造劳动合同的后果是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劳动合同是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的,劳资双方造假的劳动合同就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予以惩罚,假如因劳动合同引发的相关纠纷已经上升到了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当中伪造证据是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307条第1款,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