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法办学,有什么处罚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0:20:50 217 人看过

非法办学处罚: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撤销;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不符合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打着名校的幌子非法办学三兄妹获刑

来自河北省的和金英、和红、和雷三兄妹,以虚假名义非法办学,先后收取报名学生学费等费用共计28.9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了被告人和金英、和红、和雷11个月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5000元至1万不等的罚金。

自2006年5月以来,被告人和金英伙同被告人和雷、和红、徐兰凤(另案处理)等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虚构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等单位合作开办国际文凭专业、国际大专等教育项目对外招生,并以北京硬背国际文化发展中心名义,在海淀区外文大厦等地与报名学生签订入读暨就业协议书,先后收取学费、杂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8.9万余元,并在密云行政学院等地租赁教学场所,为学生提供英语等课程培训。

2007年12月21日16时许,被告人和金英因与学生张某的朋友贾某在翠宫饭店发生纠纷,被贾某强行带上一辆夏利轿车,民警接目击群众报警后,布控将夏利车截获,经审查后于次日凌晨将被告人和金英抓获。同年12月22日12时许,被告人和雷、和红到双榆树派出所询问和金英处理情况时,被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和金英、和雷、和红故意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办学,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和金英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和雷、和红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鉴于三名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能够真诚认罪、悔罪,深刻反省了自己的罪行,并向法庭表明了各自的悔改决心,法院对被告人和金英酌予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和雷、和红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都有什么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一、诈骗罪中不成立需要什么罪诈骗罪成不成立,先看公安机关决定立不立案,不立案就说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那就是无罪。如果立案侦查,情节可能构成犯罪了,就应该由检察院起诉,起不起诉并不是被害人说了算。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其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训诫是行政处罚吗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
    2023-06-22
    89人看过
  • 对非法集资担保人的处罚措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由于侵害了公民重要的财产权益,因此属于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诈骗的数额较大的,主要看担保人是否明知或参与,如果明知对方非法集资还提供担保,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共犯,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定罪量刑。如果不明知,对方原则上在民事上承担责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担保人偿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罚规定,有利于打击危及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保护公民正当合法财产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非法集资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实践中,独立担保的条款屡屡出现在担保合同中,但鉴于独立担保的担保责任过于严厉,目前仅适用于国际商事领域。因此,在一般商事情形下,主从合同的效力关系仍严格遵循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的逻辑前提。那么,判断民间借贷构成非吸罪或集资诈骗罪时担保合同的效力,实为判断该两种情形下主合同即“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在民间借贷构成
    2023-07-01
    385人看过
  • 非法驾车的处罚措施
    不带驾驶证开车的处罚具体如下: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一、交通违章处理流程如下:1、车主应当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2、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二、无证驾驶的情形如下: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
    2023-07-01
    136人看过
  • 对工程质量有什么处罚措施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发生质量事故时,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调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项目经理应配合公司质量部认真调查,妥善处理,避免事故隐患。A.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结构质量问题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决。B.由于装修、水电安装、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统一组织相关分包商协调解决。C.各种采购物资的质量问题,按各自职责进行处理。如为本项目采购物资,项目总工会和供应商应到现场共同研究解决。提供给业主的资料,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业主并妥善解决。2。质量事故整改方案由业主、设计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对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项目经理应按责任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质量优缺点奖惩措施:1。分项工程完工后,工长应先组织自检,检查合格后报项目质检员。质检员按要求进行抽检。不合格点数超过规定要求时,应报专业工程师,视情况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工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未按工
    2023-05-02
    434人看过
  • 对工程质量有什么处罚措施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发生质量事故时,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应立即组织调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项目经理应配合公司质量部认真调查,妥善处理,避免事故隐患。A.由于设计原因造成工程结构质量问题的,由设计单位负责解决。B.由于装修、水电安装、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统一组织相关分包商协调解决。C.各种采购物资的质量问题,按各自职责进行处理。如为本项目采购物资,项目总工会和供应商应到现场共同研究解决。提供给业主的资料,项目经理应及时通知业主并妥善解决。2。质量事故整改方案由业主、设计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对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项目经理应按责任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质量优缺点奖惩措施:1。分项工程完工后,工长应先组织自检,检查合格后报项目质检员。质检员按要求进行抽检。不合格点数超过规定要求时,应报专业工程师,视情况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工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未按工
    2023-05-07
    145人看过
  • 非法飙车罪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哪些?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之处:三个罪名既然都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最主要的共同之处就是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三者之间的区别。其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方面不同。正如前所述,危险驾驶
    2023-06-23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我国针对非法移民的应对措施有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做到情报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协调配合,不要盲目顾及本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出台倾向性的政策被人口走私集团所利用。 (二)增加投入,加大国内的打击力度。 (三)设置信息共享、统一调度平台。 (四)当地政府大力发展经济,让广大群众看到中国的希望,从口袋里体会到希望,走富民、强民之路。同时做好宣传,把国外黑工的收入情况、生活状况,以及偷渡路上的悲惨生活反馈给老百姓,让他们真正
    •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有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的具体包括: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行政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什么?针对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我是一个有20年经验的法官,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
    • 法律对非法办学的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1
      非法办学的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针对吸毒的法律制裁措施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30
      针对吸毒的法律制裁措施有: 1、针对吸毒的法律制裁措施主要是治安拘留、罚款,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 2、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