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案期限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有什么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20:00:12 467 人看过

刑事案件的受理期限为七日,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期限为二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因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本辖区的,受理单位应当做好准备刑事立案报告,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刑事案件的受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立案期限为七天。具体如下:

(1)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2)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3)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的控告、举报、扭送、报案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是应当立即受理。

刑事案件的罚金规定标准是什么

1、无限额罚金制。即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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