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后工伤保险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04:39 147 人看过

1、劳动合同解除后工伤保险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终止后,职工不再享受新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当同时办理因工伤、伤残程度造成的工伤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一)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13个月工资伤残7人,11个月工资伤残8人,9个月工资伤残9人,7个月工资伤残10人;(2)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给予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是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后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因工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的,如“工单”、“出差通知单”或其他能证明因公缺勤的“原始证明”材料;

(2)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应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和单位到职工住所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在交通事故中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应当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证明;

(4)借用、劳务输出人员的,应当提交双方的协议;应提交借用单位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劳动关系单位应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人员名单(需双方盖章确认);(五)直系亲属代表受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还需要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和直系亲属证明;(六)单位工会组织代表受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的,并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区工伤申报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后,应当认真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申请条件的投诉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投诉人出具驳回通知书,并告知拒绝的原因及相应的救济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工伤能否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工伤能否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工伤不能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等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
    2023-08-22
    498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终止后能否继续有效
    人寿保险合同终止后能否继续?人寿保险合同终止后可以继续。如果合同终止,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合同的效力恢复。但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合同效力的,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一致,投保人补足保险费后,合同恢复效力。但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023-05-02
    6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规定:签两次合同后能否终止?
    无论是第几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无论是固定期限合同合作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另外,双方在符合法定情形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并解除合同,合同一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宣告终止。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年限有规定吗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签多久都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把握好两个要点。其一,考虑人员更新的需要,可以以短期限劳动合同为主。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可以采取连续签订两次较短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方法,使累计合同时间缩短,便利劳动者的更新。但是,这样做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与新法原则相冲突。其二,从提高用工稳定性、降低用工
    2023-07-11
    100人看过
  • 终止的劳动合同保存多久有效
    一、终止的劳动合同保存多久有效终止的劳动合同保存连两年有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出具证明,而证明需要保存两年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二、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6
    2023-04-26
    480人看过
  • 工作岗位变动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1、工作岗位变动劳动合同不终止。但是因为工作岗位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就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出工作岗位变更的说明。2、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无论是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和条件等。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一、劳动合同可以只签半年吗劳动合同能签半年。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要签多久。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半年是没有问题的。到期后,想要续签的话,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如下: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并
    2023-03-14
    324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劳动合同是否终止
    用人单位破产之后劳动合同终止。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是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和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这两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不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公司解散员工离职有赔偿吗公司解散员工离职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
    2023-06-23
    232人看过
  • 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是否有效
    单位在第二次固定合同到期前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有哪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2023-07-24
    6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员工是否会立即离职?
    根据问题,我们需要提取一个简短的摘要,字数在70-100字间。根据分析和解答,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简短的摘要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无法。雇主和员工经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可以不订立书面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不订立书面,但需要满足已建立劳动关系这一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不
    2023-11-10
    409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后要求工伤待遇是否合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
    2023-04-29
    447人看过
  • 因病休假是否能够有效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在休病假,应当继续顺延,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病休期间被解雇员工维权获支持近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因被告盐津县石特建材有限公司在原告患病治疗期间令其下岗,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下岗决定,并由被告支付原告病休期间的工资4272元。同时,为原告补交病休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原告廖吉均于1985年正式成为盐津县国营水泥厂的职工。2000年,盐津县国营水泥厂改制为盐津石特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特公司),廖即转换身份成为石特公司职工。2007年2月12日,石特公司将公司的设备和生产业务全部发包给长江公司经营。同年3月,廖吉均患乙型肝病,医生建议其病休一年。廖便持医院证明
    2023-08-09
    162人看过
  •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这个“时”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当天”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上看不出结清工资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的当天。对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中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所指,这个“时”不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天”这么一个点,而是一个合理的时间段。如浙江2002年出台的《浙江
    2023-04-16
    196人看过
  • 原合同终止后,转租合同是否自动失效
    2004年,乙方租用了A公司的一栋办公楼,经甲方同意,同年6月1日,乙方将该办公楼一楼租赁给C公司,租期3年。因乙方欠甲方租金,2005年12月1日,甲方与乙方解除租赁合同,于当日收回办公楼并起诉法院,并将情况告知丙方。2006年2月6日,丙方通知乙方终止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来,C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B退还C支付的房屋押金,在诉讼过程中,乙方提出反诉,要求C支付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2月6日的房屋租金。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的终止、转租合同是否终止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因此,原租赁合同终止时,转租合同终止,C无需按合同约定向B支付房屋租金。第二种观
    2023-05-07
    124人看过
  • 工伤能否成为劳动合同终止的理由?
    如果员工无其他过失则不能合法辞退,强制辞退需进行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工伤认定程序认定工伤的程序主要为: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过审核,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结论作出后,会书面通知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7-12
    256人看过
  • 工伤后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内容如下:(一)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三)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四)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哪些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时违法的1、《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
    2023-08-04
    24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解除劳动保险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保险合同是否终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解除劳动保险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
    • 劳动者去世后是否有合同终止效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2
      劳动者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合同终止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还能享受失业保险?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劳动合同终止了,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
    • 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的效力能否有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8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