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证券与可转换证券的主要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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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证券与可转换证券的主要区别如下:
1、发行主体有所不同。可转换证券的发行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而可交换证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其他允许发行的企业或机构,如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重点国有企业等。
2、可转换的标的物不同。可转换证券可转换的标的物是发行可转换证券的发行公司所发行的本公司的股票,而可交换证券可转换的标的物是发行可交换证券的发行公司所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
3、影响转换的因素不同。影响可转换证券转换的因素主要是发行公司的资金利用效果,未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本公司的股票价格,而影响可交换证券转换的因素,除了发行可转换证券公司自身的一些因素外,更重要的要受所要转换成标的股票的那个发行公司的未来各种情况和股票本身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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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证券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可依一定条件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在一定范围内规避风险但又不回避收益的选择权。、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制作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规定具体的转换条件和转换办法,并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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