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0:20:39 148 人看过

一、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

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的。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欠条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可以吗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执行措施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
    2023-06-13
    58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于不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6、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后5日内执行;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吗行政判决
    2023-08-07
    252人看过
  • 强制执行会执行公司股份吗
    会。股权作为一种能以股份或出资额计算经济价值的权利,其资本性决定了股权的可转让性,从而也决定了对公司股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一般要包括哪些条款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1、鉴于条款: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2、目标公司介绍: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3、出让方情况: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4、受让方情况: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5、双方的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6、股东会决议情况: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
    2023-03-20
    476人看过
  • 债权质押能否对抗强制执行
    质押债权不能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质押财物时,质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一、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什么?(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
    2023-03-14
    250人看过
  • 银行要求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合理吗
    银行要求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是合理的。公证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对大量的贷款合同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在保护银行合法权益,尤其在保证银行按时收贷,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1)法人申请提交法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件;(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出具的申办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文件;3、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务证明;4、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
    2023-06-13
    29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吗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同时,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租客可以放弃优先购买权吗?租客可以决定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并不一定必须履行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
    2023-08-11
    308人看过
  • 强制执行可以不扣押车辆吗
    一、强制执行可以不扣押车辆吗在执行过程当中,作为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申请执行人在掌握被执行人车辆位置等财产线索后,可以提交给执行法院,由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二、欠钱不还法院扣押车怎么办理与对方协商偿还贷款,偿还后出具结清证明向扣押的人民法院进行说明,返还车辆进行办理。车辆被法院扣押的,可能是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可视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而
    2023-06-16
    483人看过
  • 公司法对股权质押有强制规定吗
    1、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质押的强制性规定为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2023-02-22
    494人看过
  • 有行政强制权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有行政强制权的单位可以强制执行吗可以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二、法院强制执行多长时间过期我们都知道,在民法学上,一般的权利都是要有时间限制的,这是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以及各种权利积压过多,造成
    2023-04-20
    264人看过
  • 股权质押手续可以现场办理吗
    股权质押合同的登记是需要出质人与质权人共同提出的,并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现场的备案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06-15
    493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强制执行可以吗?
    可以,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以及法定赔偿。以下是版权侵权计算方式: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一、著作权侵权行为怎么处理著作权侵权纠纷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各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而发生的争执。如果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有以下几种处理
    2023-06-22
    17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被强制执行么
    股权转让合同具备法定条件的就能强制执行。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一、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怎样规定的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在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
    2023-04-02
    259人看过
  • 民法典物权是否可以公证强制执行
    一、民法典物权是否可以公证强制执行如果债权债务文书以给付物权为内容,并且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二、物权的种类有哪些(1)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
    2023-06-19
    142人看过
  • 可以实行探望权强制执行吗
    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一、探望子女判决后被拒不执行扶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二、离婚不让看孩子会剥夺抚养权吗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不让看孩子是不会剥夺其抚养权的。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有探望权,而另一方要协助其行使抚养权的义务。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向对方发出执行通知并强制执行,但
    2023-06-27
    5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股权被强制执行了会怎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2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存单质押可以强制执行挂扣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
    • 质押公司股权怎样才可以执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1.需要先查询其类型是否符合股权类型,具体有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出质人填写《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企业营业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前往股权质押相关机关提交材料,或者提前预约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前往投资服务大厅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 被质押的股权能否要求强制执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9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被质押的股权应该如何强制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7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