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业委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55:46 54 人看过

2007年底,国家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共同颁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具有极强的规范、指导作用。在此之前,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文件,如《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但《管理办法》较之均有重大变化,主要包括:缴存额依据的标准,由“房款”变为“建安费”;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期限得到明确;住宅维修资金可以购买国债增值;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时应当续缴等。

目前,由于不少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出现大、中修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时,物业服务公司往往难以支取专项维修资金,从而影响了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笔者结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案例,针对物业服务公司如何支取、如何管理专项维修资金谈一些看法。

北京某小区支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2000年建成,一直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小区有几栋楼的电梯必须进行维修改造、更换配件,物业服务公司于是向北京市小区办申请预支专项维修资金。该物业服务公司首先在小区内公示了维修工程计划,随后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需要检修的鉴定报告,并预算出维修费用。后又将费用预算、维修费用按户分摊明细表等在小区内公开征求业主意见,最后挨家挨户征集表决票,但仍有很多业主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以各种理由不同意维修,不同意选定某施工单位,或以减免物业管理费作为其同意的条件等等。后经物业服务公司做了大量说服、解释工作,才取得了所持投票权2/3以上业主的同意。确定了施工单位以后,向北京市小区办预支了30余万元的维修资金。小区电梯维修改造完毕后,物业服务公司将这次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发票到小区办审核结算,完成了资金结算手续。

由上可见,在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是一个繁复的过程。一旦小区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维修时,往往由于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时间过长,从而影响了工程顺利进行。所以笔者建议,物业服务公司应当要求广大业主在签署或制定管理规约时,明确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在紧急情况下有支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权利。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支取的规定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笔者认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公司支取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与以往地方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如《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预算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笔者认为,北京市的上述规定不仅增加了维修成本,还会人为地延长维修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由于共有设施设备维修关乎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是否维修、费用预算以及是否就工程问题进行鉴定应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表决确定,如由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每一维修工程进行鉴定,明显越权。

此外,对于物业服务公司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问题,《管理办法》也未做规定,笔者认为此类问题同样属于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表决范围,不同于《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先由物业服务公司确定施工单位,而后领取维修资金。因为根据《管理办法》确立的“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应当由业主作为维修资金的所有人,通过表决的方式自行选定施工单位,而不是由物业服务公司选定施工单位,再申领维修资金。

从《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如物业服务公司支取专项维修资金,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取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公司除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外,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对工程维修范围内涉及利益的每一业主进行走访,实施书面表决。

相互沟通保证专项维修资金顺利使用

据笔者了解,有的小区为了防止物业服务公司对专项维修资金的随意使用,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监督或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共同参与资金的支配。应当说,物业服务公司除了接受作为所有人的业主监督外,还应当树立“急业主之急,想业主之想”的意识。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公司组织实施维修工程,然后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向施工单位付款。因此,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维修工程。公开,即物业服务公司通过公示的方法告知全体业主工程进度、费用预算等情况;透明,即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对每一业主的疑问,及时给予答复,并要求业主参与组织施工的全过程。

笔者认为,业主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不满,主要是由于对其工作内容不了解、不认可,所以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多与业主就工程情况进行交流、沟通。比如可以组织交流会、座谈会,邀请广大业主、施工单位参加,就小区维修工程情况进行沟通,对业主的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吸收。通过多种沟通方式,必将加深各方的理解与信任,保证维修资金的顺利使用。如北京某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为了更好地与业主交流,针对小区业主情况,为小区每十名业主设置了一名物业专员,专门为业主提供服务,解决各类问题,并由物业专员定期组织十户业主及家人召开交流会,沟通情况。在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支取专项维修资金时,广大业主非常配合,维修工程进展顺利。

综上,在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支取专项维修资金时,可邀请业主参与制定维修计划和方案,使广大业主或业主大会了解维修的真实情况,从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与业主进行广泛的沟通,吸收业主的建议、意见,做到工程维修公开、透明,让业主满意。

作者系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房产物业部主任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拒交专项维修基金业委会告赢开发商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商品房专项维修基金纠纷案件,业主委员会作为原告依据法律规定最终告赢开发商。法院判令开发商向业主委员会支付拖欠的小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136404元及利息。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涉案房于1997年9月前建成交付使用,原告业主委员会为该小区建筑物所有权人,小区总投资为6820215余元。依照有关规定,按投资比例的2%计算,开发商应于预售房屋前将归业主所有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又称专项基金)”136404元交到洛阳市房管局银行专户代管。被告于2005年4月撤出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因实施维修需使用维修基金时,原告方得知被告未缴纳上述款项。双方经多次交涉无果,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国家法律和洛阳市的有关规定,商品房开发企业开发建设、销售商品房,依法缴纳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其基于与全
    2023-06-10
    130人看过
  • 业主维修资金已经专项维修费用能取回吗
    业主在房屋灭失时可以取回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应将专项维修资金余额退还业主。业主可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注销证明等材料,到市管理机构办理个人账户注销手续提取剩余款项。一、网签备案需要交维修基金吗住房维修基金必须交,但是网签时交的有点早,一般是交房时才缴纳维修基金。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二、高压设施是业主承担责任还是物业承担责任由物业管理的维修基金交。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公共
    2023-06-26
    180人看过
  • “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是一回事吗
    维修资金和物业费区别是什么?“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是一回事吗?1、适用的对象不同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2、交纳主体不同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3、适用范围不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4、所有权不同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由此可见,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因此,不能得出“专项维修基金”就是“专项维修资金”的结论。另外,物业费和维修资金也是不同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支付的费用,包括
    2023-05-04
    150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如何申请使用住宅维修金
    2015年10月中,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不仅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适用范围,还首次明确应急维修可走“绿色通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买房就已提前缴纳,但常常无法使用,在新政策下,哪些情况可以使用住宅维修金?有怎样的申请条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2007年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无论是购买商品住宅或非住宅,还是出售公有住房,业主都应按一定比例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哪些情况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通知》首次明确规定,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业主也可以将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换运行时间超过1
    2023-05-05
    437人看过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初探
    沈乙成连云港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该办法实施前,商品住宅、公有住房已经出售但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补建。这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的合法性予以了明确,但是如何补建却成为各级政府特别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十分棘手的问题。一、结合实际,确定资金补建标准由于各地在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时间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且情况不尽相同,很多地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经过多次调整,因此在补建标准的确定上也应因地制宜。一是以申请年度为标准来确定。即以业主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所在年度为依据,补交标准按照当年新建房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执行。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考虑了现时的费用成本,因为不论新房还是旧房,同一个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发生的费用成本是基本相同的,但一般标准较高、业主的负担较重,而且会因各个业主补交年度不同出现同一幢楼多个补交标准的情况。二是以房屋建成时间为
    2023-06-10
    118人看过
  • 成都:如何“养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近年来,各地在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以下简称《办法》)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以及保障资金安全性和维修的及时性等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如何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了粗浅的探讨。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主体不统一。《办法》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主体作了明确区分:业主大会设立前,对商品住宅履行代管职责的是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于售出公有住房的,则可能是房管部门也可能是财政部门;即使是房管部门,也是市、县分设独立的代管机构。业主大会设立后,则将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由业主大会自行管理资金和账目。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不统一。《办法》中规定了专项维修资金的账户设立原则:即在一个地区设立一个专户,专户下以物业管理区域或
    2023-04-22
    345人看过
  • 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属于住宅维修资金?
    根据《住宅共享部分共享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办理住宅权利证明书时,商品住宅销售部门必须将收到的维修资金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资金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专业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由此可见,特殊修理资金应为业主财产,该资金多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理管理,但最终住宅特殊修理资金归业主所有。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
    2023-08-05
    78人看过
  • 如何提取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1、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3、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从业主分户账中列支。4、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以支付分摊费用的,由该业主补足。5、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由该业主直接支付。6、支取费用需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经过管理部门层层审核。7、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一次性表决的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a、一次性表决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b、一次性表决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且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不
    2023-03-20
    354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专用票据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专用票据吗?有专用票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一旦丢失,本人首先要到所属的物业公司复印收据第四联,由物业公司在上面盖上财务章。然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物业财务章的收据第四联复印件,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介绍信。再去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拿着公证书回到中心,由本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公证书上盖上业务专用章,方能生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是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收取维修资金打印给业主的交款凭证。缴款人交存维修资金后,专户管理银行(东莞银行)打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折》给缴款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怎么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相当于给住宅做了一个“大病医保”。孔-丹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小区里发生楼房外墙脱落、电梯坏了等“大病”,经过第三方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认定需要大修的,业主就可以动用这笔“医保”钱了。不过,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023-05-05
    73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使用的管理和办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六
    2023-06-10
    105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提取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小区所有的业主共同缴纳,将来也是运用在小区里面的。在开始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时候,往往是由开发商提出一个具体的数字。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提取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算各地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有区别的,比如,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期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一般来说,购买期房是维修基金会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成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通首付一并交齐。当然,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也需一并交由当地房管部门
    2023-05-03
    391人看过
  •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费用的分摊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
    2023-04-22
    236人看过
  • 可以使用业主委员会维修基金来修缮房屋吗?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请问装修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装修房屋。一般情况下,装修新房和二手房等具有产权的房屋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
    2023-07-12
    477人看过
  • 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的“保命钱”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也被形象地称为住宅“养老金”或“保命钱”。随着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发布和施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多少、怎样交、谁来管、怎样用等问题,逐渐变得明晰。法规解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金并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由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办法》规定了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建
    2023-06-10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及列支, 哪些业主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8
      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
    • 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向物业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三)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业主名册;(五)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报告由谁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3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报告由相关业主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大会成立前,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二分之一以上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依法通过的使用方案执行;属紧急情况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接受业主监督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代管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
    •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及数额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
    • 在专项维修基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使用的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6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