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能否约定管辖需要区分是政策性房屋还是普通商品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建筑施工合同能否约定管辖
对于建筑施工合同,在签订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股权转让协议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故双方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可依具体的情况而定,而转让行为需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的手续方可以完成,故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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