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流程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08:15:33 487 人看过

一、南宁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流程有哪些

1、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供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将工商局要求的各项资料提交即可。

二、南宁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定依据

《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

三、南宁收费权利质押如何分类

目前,我国的法人收费权主要有以下几类:行政性收费权、经营性收费权、事业性收费权。该项权利包括两个方面:

其一,收费权的行政权利方面。收费权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赋予具有特定资格的特定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赋予收费权的行为,既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表现,也是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的一种途径。特定主体对所享有的收费权具有“专营性”,履行收费的行为,也是在国家管理体系中间接地管理着社会某一方面的秩序。收费行为,包括了收费主体与国家管理机关的关系,与交费者的关系,而并不仅仅是收取费用这一简单行为。

其二,收费权的财产权利方面。收费权中包含着金钱给付关系,即收费权人收取费用的权利和交费主体给付金钱的义务。

由此可见,收费权具有行政性和财产性两个方面。正是收费权的双重内容,导致了对收费权能否出质出现了不同意见。认为收费权不能出质,根源在于收费权所具有的行政管理内容。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银行一旦代为行使收费权,或者将收费权折价、拍卖,则收费权可能沦落到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主体手中,使国家丧失对这些事关国计民生的产业的有效控制,从而导致社会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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