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是在长期工作中为了省事、贪图方便或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不良工作习惯。随着企业的发展,安全管理工作的进步,习惯性违章所隐藏的安全隐患越来越突出,因习惯性违章而引起的各种事故比率也越来越大,为了规范职工的工作行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体现安全自主管理,逐步纠正职工的习惯性不安全行为,特制订电气车间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气车间的所有职工。
一、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小组:
组长:吕秀海
副组长:黄松柏张跃军熊文荣
组员:覃华荣、韦发强、谢志诚、蔡其勇、罗军民、各班当月活动安全员
小组成员职责和权限:
组长:负责制度的编制及修订,月度检查结果汇总后的审定和考核决定。
副组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落实,汇总月度检查结果并提出考核建议。
组员:负责配合副组长落实本制度的实施及本班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开展和总结。其中班长可行使本班内部自检的考核权,月度的流动安全员协助班长进行本班自检的检查和提出检查意见或建议。
二、具体要求:
1、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便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车间根据本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检,月底形成车间的检查汇总表。班组在本班的日常工作中对班员的习惯性违章进行登记和汇总,月底将汇总表交车间。
3、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标准根据车间的检查表项目确定,有疑问时由车间负责解释。
4、每月的检查结果在车间的黑板上公布。
5、每起习惯性违章扣款30元,如本制度以外之考核制度已进行考核,本制度不在进行考核,但纳入月度统计。
6、车间检查考核扣款纳入车间管理经费,为了鼓励班组积极参与,实现自主管理,班组检查考核由车间代扣,再由车间返还班组作为班组管理经费,但不准返还个人。
7、本制度在车间范围内人人平等,如果是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小组成员出现习惯性违章,车间任何人均可举报,并按双倍进行考核。
8、本制度之目的是逐步纠正习惯性违章,通过本制度的执行,使员工逐渐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达到安全生产和自主安全管理的效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本制度之考核结果不作为其他考核及评比的依据。
9、根据习惯性违章辨识有项目但落实不到个人时,如属于某班组范围内之责任,则落实到班长。
10、反习惯性违章活动所形成的记录资料由车间安全员归档管理,保存期为一年。
11、本制度从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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