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通讯器材的案件(如偷割电话线、通讯电缆等)时有发生。如果窃取的是库存的或者正在生产、维修中的通讯器材,只能侵害财产所有权,并不危害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因此应以盗窃罪论处。如果窃取的是正在使用中的通讯设备,如偷割正在使用中的电话线、电缆线,偷砍电线杆等,势必会使不特定多数单位或个人的广播、电视通讯受阻。这种行为不仅侵害财产所有权,而且危害通讯方面的这样就触犯了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盗窃的罪名。对此类案件应当如何定性,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24条的规定定罪处刑。”
2、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与放火罪、爆炸罪的界限
本罪的破坏方法除拆毁通讯设施等一般方法外,还包括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设施的,属于手段牵连。根据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即应按放火罪、爆炸罪处罚。当然,放火、爆炸的方法本身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能够成立的,只以本罪一罪处罚。
一、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要件?
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要件:
1、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通讯设施;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
4、主观方面是故意。
-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与交通肇事罪区别
453人看过
-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及相关罪名的区分
367人看过
-
量刑难点: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案
118人看过
-
深入了解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构成的特征
185人看过
-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369人看过
-
过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罪犯被判几年?
301人看过
我国刑法理论上对于牵连犯的定义至今仍不统一,归纳起来大致主要以下几种定义: 1、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者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2、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 更多>
-
公用电信设施罪和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是什么意思?台湾在线咨询 2021-06-18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分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两种情况。根据本法的规定,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犯前款罪仅指过失犯前款罪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也就是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仅有过失行为
-
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侵犯的对象都是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在客观方面都实施了毁坏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但是两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明显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故意,即行为人积极追求或放任上述设施被破坏的危害结果;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过失,即行为人既不希望也不放任上述设施被
-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区别在于: (1)主观罪过形式不同。破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是出自故意;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过失。 (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并不要求发生严重后果才成立犯罪,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危险的,就可成立犯罪。 (3)破坏电力设备罪有既遂与未
-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否应该定罪量刑?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3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定刑标准是: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是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公用电信设施过失损坏罪有哪些表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2公共电信设施过失损坏罪的构成特征: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权对象是与通信相关的公共安全; 4、客观方面存在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