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0 06:20:10 457 人看过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一、公安机关如何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不仅包括将人捉拿归案,也包括在法定条件下变更、撤销逮捕的强制措施,具体来说:

1、可以变更或解除逮捕:

(1)具体情形: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将逮捕予以变更或解除:

①患有严重疾病的。

②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

(2)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的,下列人员依法有权要求解除:

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

(3)对逮捕超过法定期限而要求解除的,依法应向原批准、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原批准、决定的机关经过审查,对于查明逮捕确实超过法定期限的,有义务尽快纠正,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2、应当变更、撤销或解除逮捕:

(1)具体情形: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逮捕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

①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③不符合逮捕的适用条件。

(2)申请人员: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决定机关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书或者释放通知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3、应当变更为逮捕:

(1)具体情形: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改为逮捕:

①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57条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被监视居住人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

②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2)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实施逮捕行动
    逮捕有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而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逮捕的情形,根据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对于批准或者决定逮捕,也要考虑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程序1、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
    2023-07-02
    136人看过
  • 公安机关应怎样对嫌疑人进行逮捕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逮捕的流程:1、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3、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执行。一、30天取保候审或者批捕通知家属吗30天取保候审或者批捕不通知家属。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经法院强制执行逮捕结果会判给谁?1.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3.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
    2023-04-02
    303人看过
  • 法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法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是多久法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是24小时内执行,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批捕与逮捕的区别1.执行的主体不同。执行逮捕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批捕的主体是检察机关,也就是说只有检察机关才有权利作出相应的决定和批准。2.执行的时机不同。逮捕是在案件审查之前或者诉讼开始之前;批捕是在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之后。3.二者的手段不同。逮捕是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批准是批准逮捕。三、法院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法院批准逮
    2023-04-26
    229人看过
  •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会影响检察院的执行吗
    一、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会影响检察院的执行吗?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一)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要经过哪些程序(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
    2023-03-08
    310人看过
  • 逮捕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
    2023-04-01
    123人看过
  • 逮捕的执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逮捕的执行程序规定如下:1、在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2、逮捕时需出示逮捕证,并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3、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并进行讯问。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4、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5、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6、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7、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逮捕逮捕的执行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
    2023-08-10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逮捕的执行机关是为公安机关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8
      1、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2、对刑事案件执行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3、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公务员的逮捕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怎样申请逮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7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立即执行逮捕,防止因执行逮捕不及时而发生社会危险性。 2、执行逮捕是一种法律性很强的诉讼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要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宣布逮捕,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并注明时间。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
    • 这个关于公安机关逮捕的执行程序是啥急急急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程序是哪些的呢?怎么执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
      审查批捕时的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度。六部委《规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均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中如认为报请批准逮捕的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犯人、询问证人。2012年《刑事诉讼法》进一步规定了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几种情形,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 检察院协助执行公安机关逮捕程序是哪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
      公民受逮捕的法定程序,应当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