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对外的效力为债务人不再对原来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一、民法典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撤销吗
债权转让可以撤销,但是要符合条件。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发生在债权转让通知生效之后,债权出让人已丧失债权人地位,债权受让人已成为新债权人。债权转让通知的撤销必须取得债权受让人的同意,且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后,债权转让通知撤销之前,债务人所进行的清偿、抵消以及其他免责行为,均应保有其效力,并能对抗债权出让人;债权转让通知经受让人同意而被撤销之前,债权出让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这样安排的目的在于维护债权受让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关系的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一般来说,债权转让无需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但主债权人应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并且债权转让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债权转让自债务人得到通知之时起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只有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响到担保银行的责任承担。
通常,主债权人只需通知主债务人,即认为债权转让对担保银行发生效力,但是如果保函中约定,主债权人必须将债权转让通知担保银行的,应从其约定。否则,担保银行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的转让不能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债权转让的效力就不能及于担保银行。主债权人在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就有权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承担保证责任,银行不能无故拒绝。
三、民法转让债权是否要通知债务人
转让债权是要通知债务人的。如果没有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是不发生效力的。所以,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转让中债权的行为有什么效力
17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的有效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110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效力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178人看过
-
浅析对外投资比例限制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是什么
160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让与,债权让与对保证人发生效力的条件是什么
252人看过
-
对债权转让“生效”的认识
208人看过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
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的效力是什么,公司债权转让对内有哪些效力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3随着经济更加全球化,公司与公司的竞争力也愈加厉害,作为公司老板也压力山大,除了要为公司的发展制定战略,还需要懂很多专业的知识,对于公司运营的一个基本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的效力是什么,公司债权转让对内有哪些效力?
-
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的含义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2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
-
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包含哪些,债权转让有什么权利效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5债权债务关系是我们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不可避免的问题,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这方面的知识,方便我们在处理这样问题时能够有很好的应对。因为这是和我们经济利益相关联。那么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包含哪些,债权转让有什么权利效力?
-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的效力什么是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的具体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5改建、扩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涉及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者提高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相关材料,向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者出让事项的,还应当按照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改建、扩建项目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
-
债权转让债务所成立的对内效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8债权转让对内效力包括: 1、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除人身关系以外的从权利一并转让; 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