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谁提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6 22:43:24 469 人看过

股东代表诉讼权由股东提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股东直接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上对于股东诉讼的相关规定,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显然是需要在公司有关人员存在违法的情况,并且存在造成了不利于公司发展的情况下,可以由股东来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诉讼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股东代表诉讼权是什么意思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对股东的此项诉讼权利均有规定,均赋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

相关内容: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1、“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

股东具备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并不等于股东在公司遭受不正当行为损害时可径行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公司拒绝或怠于由自己直接向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股东未征求公司是否就该行为提起诉讼的意思前,不应该也不可能提起代表诉讼。

只有在股东请求监事会、董事会等采取必要措施行使公司的诉讼请求,而公司明确拒绝股东请求或者对股东请求置之不理时,股东才能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就是各国公司法通常都规定的“竭尽公司内部救济”规则,也称前置请求规则。律师对此的理解是:公司是与股东个人相对独立的法人,股东代位公司行使诉权,必须最大可能地尊重公司的法人资格。同时,这种“竭尽公司内部救济”的方法可以给公司检查自己行为的机会,如果公司管理层同意股东的控诉请求,公司便有机会和原告在正式起诉前达成和解。

公司法第151条即规定了该规则,即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该请求公司的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其请求得不到满足,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却最终拒绝或怠于起诉,股东则可以提起代表诉讼。但在诸如有关财产即将被转移、有关权利的行使期间或者诉讼时效即将超过等紧急情况下,股东有权立即提起代表诉讼。可见,前置程序的设置能够减少不必要的诉讼,也能够促使公司提起诉讼,避免滥诉。

2、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撤诉之司法审查

一般的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处分自己的实体权利,可以和被告和解。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股东代表诉讼的实体问题,是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然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和解与一般的民事和解不甚相同,由于股东个人的利益有可能与代表诉讼中被代表的公司利益发生冲突,若原告股东在代表诉讼中与被告达成和解或自动撤诉,从而在诉讼之外得到个人的不正当利益(例如由公司高价收购其股票等),则完全背离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制度目的。

有鉴于此,为防止股东滥用诉权而损害公司利益,确保其和解内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人民法院应当以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为标准,严格审查股东与被告公司签订的案外和解协议或者撤诉请求。

凡未经法院批准的和解协议或者撤诉均不具有约束力。以后公司仍然可以间接诉讼中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直接诉讼,或者公司其他股东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而提起代表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查和解协议时,应当综合考虑协议中同意赔偿公司损失的金额在公司应当获赔金额中的比例、原告股东胜诉的可能性以及被告的偿付能力等因素。若人民法院认为,和解协议明显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则有权否定和解协议之效”,同时,原告股东应将和解内容通知公司,并对受到影响的其他股东进行通知或者公告。其他股东对和解提出异议,经法院许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而要求撤销和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监事由谁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由谁提名?股东监事是监事会中的重要组成人员,是各国公司法的传统规定。股东监事由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更换,其所获得的报酬也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职能股东监事必须代表股东利益,站在股东的立场上维护股东权益,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随着公司管理民主化的趋势日趋明显,股东监事从原先的监事会的唯一组成资格人员转变为非唯一的组成资格人员。监事会不但包括股东监事,而且包括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的昅东监事的具体人数由公司的章程做出规定。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
    2023-06-02
    46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丧失股东资格还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时如果股东资格丧失的,就不再是股东,起诉主体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是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2023-08-16
    390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谁名义提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一、股东代表诉讼如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流程:1、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两者受到申请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未提起诉讼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但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二、股东在何情形可代表公司诉讼吗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条件是: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前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在收到前述股东的申请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超过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
    2023-02-21
    224人看过
  • 股东代表以谁的名义提诉讼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二、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程序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
    2023-08-13
    84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败诉费用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而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败诉的,由公司承担诉讼费,被告败诉的,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1、公司为原告该观点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如果公司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那么股东派生诉讼的代位性将没有存在的依据。在派生诉讼中,股东诉权来源于公司诉权的代位。如若公司参与诉讼并作
    2023-05-31
    37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败诉费用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而股东代表诉讼原告败诉的,由公司承担诉讼费,被告败诉的,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1、公司为原告该观点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如果公司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那么股东派生诉讼的代位性将没有存在的依据。在派生诉讼中,股东诉权来源于公司诉权的代位。如若公司参与诉讼并作
    2023-05-31
    42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由谁管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3
      作为债权人的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即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在股东为追究董事责任而提起代表诉讼时,依据合同纠纷案件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也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股东代表由谁提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股东监事是监事会中的重要组成人员,是各国公司法的传统规定。股东监事由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更换,其所获得的报酬也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职能 股东监事必须代表股东利益,站在股东的立场上维护股东权益,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随着公司管理民主化的趋势日趋明显,股东监事从原先的监事会的唯一组成资格人员转变为非唯一的组成资格人员。监事会不但包括股东监事,而且包括职工监事:公司监事会的昅东监事
    • 股东代表代表诉讼中以谁的名义提诉讼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股东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代表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诉讼费用规定是由原告先行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当然胜诉方自愿承担也是允许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
    •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谁缴纳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0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缴纳,在起诉时可以由提起诉讼的原告股东或者股东现行垫付。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