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债权的效力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0:04:12 306 人看过

一、债务人债权的效力如何规定的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债务人身份如何确认

可以依据欠条借条上的签名,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债务人身份的证据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三、债务人具有哪些基本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的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四十九条【
    2023-05-05
    359人看过
  •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的效力如何认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
    2023-04-12
    104人看过
  • 如何规定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
    一、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下: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2、抗辩权随之移转。二、债务承担构成要件:1、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三、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一)、饭店转让债务可以吗可以,只要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有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不可转移的债务有以下几种:(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二)、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1、生效条件不同。债务承担时,债务人和债
    2023-02-04
    425人看过
  • 债的担保的效力如何规定
    债的担保的效力是指担保依法成立所具有的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主要体现为:当担保一经成立,即在担保人和主债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担保当事人的权利担保当事人的权利主要包括:请求权、抗辩权、追偿权、免责权、占有权、支配权、优先受偿权、转质权、使用收益权等。(二)担保当事人的义务1.债权人的义务。就债权人来说,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一是及时督促主债务人履行义务;二是要妥善保管或返还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的义务。2.担保人的义务。就担保人来说,应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代为清偿债务的义务;及时转移担保物或有关权利证书给债权人的义务。
    2023-05-01
    269人看过
  •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债权债务纠纷,具有三年的诉讼时效,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一、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1、拖欠贷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贷款日期之日起算。3、未注明履行清偿贷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4、对已经超过贷款纠纷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二、欠条与借条有什么区别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如下: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
    2023-04-01
    119人看过
  • 债权债务解除如何规定的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用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
    2023-05-03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效力如何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7-30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该案中,欠款确认书是肖某本人书写的,且无人胁迫、威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应为有效的意思表示。而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该意思表示应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人应予以遵守。因此,该欠款确认
    • 债务人债权让与的效力如何认定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0
      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让与的效力的认定条件: (一)让与的债权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相关事项达成协商一致; (三)让与的债权须为可让与的债权; (四)债权的转让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债务人。
    • 债权债务合同的效力如何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
      借款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必须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了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无效外,以下情况还会导致民间借款合同无效:(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一)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二)向其他营利法人借款,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
    • 债权债务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 2、以及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特定义务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债务人的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如果双方的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呢其法律效力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双方的债权消灭,二是债务的抵消具有追溯力。详细介绍如下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债权债务关系溯及到最初适于抵消时按双方债权能相互抵消的数额而消灭。抵消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自可以抵消之日起,就消灭了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