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中院的执行案件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22:06:25 476 人看过

一、移交中院的执行案件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则意味着审查起诉程序已经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法院进行审判,在进行到司法判决后就可以结案。检察院在将案件移交到法院之前,是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进行审查起诉的,如果发现证据不足的还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移送管辖分三类,即民事案件移送、刑事案件移送和行政案件移送。

1、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发现自己有管辖权的,依法立案审理;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刑事案件移送:受移送法院发现自己有管辖权的,依法立案审理,并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两个法院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两个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3、行政案件,受移送的法院的处理方式同民事案件移送。

二、案件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法律上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有三个,首先,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其次,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于该案件没有管辖权;最后,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具备这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应该正确理解,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7: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警队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怎么处理的
    一、交警队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怎么处理的1.如果该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先由公安部门侦查。2.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犯罪嫌疑人。3.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后,有两个选项:(1)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下达《不予批捕通知书》;(2)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的,签发《逮捕证》。4.如果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部门从拘留所放人;如果检察院签发《逮捕证》的,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二、交警队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多久开庭案件移交检察院不代表一定会开庭审理,是否开庭审理由人民法院决定,与检察院无关。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决定起诉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因此开庭审理的时间也会在此期限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
    2023-12-03
    79人看过
  • 中院改判案件执行的结果
    中院改判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1、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4、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中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有可能改判吗中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刑事案件,是有可能改判的,一般是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等因素,中院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重审在原审法院是要重新组成合议庭的,等同于一审,对重审结果不服也是可以上诉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2023-07-03
    17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移交法院执行标准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案件移交法院执行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案件移送应该具有如下的手续:(1)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检查交待等材料;(2)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书的副本,侦察终结报告,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交待等材料;(3)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应具备起诉书、判决书或裁定书,摘抄或复制的主要证据和本人交待等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手续不齐全,因而没有材料或虽有材料但不符合要求,如处分决定上没有本人签字等;另一种情况是有材料,但未按规定上报或移送。二、民事诉讼案件抗辩程序有什么?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即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谓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
    2023-04-13
    317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财产转移怎么处理?
    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此外,如果行为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何把财产转移给儿子?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儿子。具体方式是与儿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自愿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的财产范围等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写上年月日即可。此外,动产直接按合同交付即可,但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
    2023-07-31
    69人看过
  • 移交执行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第一,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内容的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第二,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第三,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民事制裁决定书;第四,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关于诉讼费用的部分;第五,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一、民事执行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是指执行活动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执行合法性原则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执行活动必须以法定的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没有生效的,或者生效的文书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种类的,不能启动执行程序。其次,采取的执行措施不能超出法定的范围。执行人员采取执行措施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措施的规定。最后,执行活动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执行人员在采取执行措施以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2023-02-19
    3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多久移交法院执行
    一、行政处罚多久移交法院执行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三个月内可以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内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容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要怎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由法院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要快,申请人就得尽量多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财产可供执行是执行到位的前提。2.在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执行法官会根据可执行财产性质依法对该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处理该财产,包括:扣划存款、委托评估拍卖动产、不动产等。对财产的处理原则,一般是:容易变现的先处理。3.对于拘留被执行人,
    2023-12-05
    66人看过
  • 案件从地方法院到中院的移交流程
    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会对案件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移交就检察院流程有哪些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如果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第二百八
    2023-07-04
    495人看过
  • 法院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件如何处理
    法院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法院移交案件到另一法院的管辖规定是什么法院移交案件到另一法院的管辖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
    2023-07-29
    32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移交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
    2023-03-08
    109人看过
  • 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发现法定程序错误应怎么处理
    一、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发现法定程序错误应怎么处理1、可以向执行法官所属法院反映执行错误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现执行法官执行错误的,你可以直接联系执行法官要求纠正。如果其拒不纠正可以向其领导反应,要求领导督促其纠正。如果还不能纠正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或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可以向执行法官所属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执行错误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负责监督法律的执行和实施情况。如果你认为执行法官执行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的民刑科反映。如果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认为确实存在执行错误,会通知其纠正。3、可以向执行法官所属的监察委员会反映执行错误问题。此种情况只限于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故意违法执行而导致的执行错误问题。如果经查证属实,监察委员会会对涉事法官的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
    2024-01-12
    458人看过
  • 法院执行案外人异议之诉案件的处理
    [案情]2006年11月28日,公司A与公司B签订租赁合同,公司A将部分厂房及设备出租给公司B使用。2007年10月17日,公司A起诉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B支付租金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公司B的缝纫机98台。10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了公司B从租用公司A厂房内搬出并已存放于公司C的缝纫设备54台和存放于纳佳公司的缝纫设备44台。同年11月27日,法院判决公司B应支付公司A租金、违约金合计15万元。公司A于200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公司C于4月9日提出异议,对查封缝纫设备中的68台主张权利,认为68台缝纫设备属公司C所有。5月6日,法院裁定驳回公司C的异议。同年6月10日,公司C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法院查封的68台缝纫设备为其公司所有。审理中,公司C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1份,证明公司C将缝纫设备共计68台出租给公司B,租赁期限自20
    2023-08-04
    57人看过
  • 中院对执行案件的管辖范畴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关于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民事诉讼法》五十
    2023-07-07
    245人看过
  • 法院再审行政案件中怎么管理行政案件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方式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首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什么是抗诉?抗诉是指地方各级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律程序要求人民法院改判或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均有抗诉程序。民事抗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监督的方式主要是检察院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即通过抗诉行使检察监督权。刑事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2023-06-22
    47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当中人在执行中自行和解的案件
    如何处理当中人在执行中自行和解的案件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若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或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劳动仲裁怎么和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先协商解决,先期协商不成,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仍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达成和解,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并按其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任何一方事后反悔,另一方均无法凭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二、如何解决建设工程纠纷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协商、妥
    2023-04-11
    1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执行案件移送法院执行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 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
    • 法院移送拒不执行案件公安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9-14
      当行为人因违反抗拒执行裁判、决定罪而遭受人民法院移交至发生地公安机关的处罚时,公安机关应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需全力搜集各类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其中涵盖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身份背景、涉嫌违法的实际情况等关键因素。一旦完成详尽的侦查工作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搜集到的所有证据以及起诉建议书等文件一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
    • 债务案件移交到执行庭,被告要怎么处理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
    • 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成立几天移交法院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申请人为公民的,申请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行政赔偿判决和行政赔偿调解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为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期限为180天。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人民法院除正当理由外不予受理。
    • 执行案件中债权人转让法院怎样做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4
      债权转让流程: 确定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双方约定,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不得转让;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的相关条件达成一致,并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3、债权转让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 4、债权转让需要办理相关审批、登记等手续,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债权转让通知不得撤销,但受让方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