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的规定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21:22:17 297 人看过

(1)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中止侦查及恢复侦查的程序是: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

一、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确有有逮捕必要。

批准逮捕的程序是:

1.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

2.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

3.检察人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4.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

二、刑事诉讼法设有技侦措施怎样处理?

刑事诉讼法技侦措施:

1、电子侦听。

2、电信监控。

3、电子监控。

4、邮件检查。

5、密搜密取。

6、外线侦查。

7、网络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三、审查起诉期间取保的嫌疑人不到案怎么办

审查起诉期间,若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但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到案的,或者可能潜逃的,在发现后,应当及时通知做出取保决定的办案机关。办案机关接到报告后会尽快查明逃跑的原因,之后会没收保证金或处罚保证人,并对在逃人员进行通缉。对被害人来说,应当协助侦查机关发现在逃人员的线索,然后通知侦查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
    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原告及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一、民事诉讼哪些情况需要坐牢民事诉讼如果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情形,有可能需要坐牢。比如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事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2023-04-06
    486人看过
  • 被告被刑事侦查诉讼能中止吗
    可以,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
    2023-03-26
    451人看过
  • 根据规定什么是刑事侦查案件
    一、根据规定什么是刑事侦查案件?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刑事案件中需要侦查的内容包括:(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二、刑事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三、刑事案件侦
    2023-04-20
    220人看过
  • 根据规定诉讼标的包括赔偿吗?
    根据规定诉讼标的包括赔偿,诉讼标的是诉讼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一、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怎么分配1、证据应具备真实性。证据的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确定性。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最本质的特征。它要求证据的形式和内容都要是真实的、是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发生后,必然在客观世界留下其印象或痕迹。当事人为证据其主张,首先其提交法庭的证据必须是客观的,不是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伪造的证据。审判实践中,当证人出庭作证时,法官首先要向证人释明法律规定,要求其应保证作真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证词;当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时,法官均要向原告交待:“因被告未到庭,原告应保证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交的证据都是真实的、合法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都是对证据真实性的基本要求。因此,
    2023-02-21
    4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2、由于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书证。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2、书证的表现形式分为几类;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
    2023-04-27
    375人看过
  • 根据刑诉规定补充侦查的会放人吗
    根据刑诉规定补充侦查的会放人的,补充侦查无法补充证据最终会被释放。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
    2023-04-03
    473人看过
  • 根据刑法规定行贿罪情形包括哪些?
    一、根据刑法规定行贿罪情形包括哪些?行贿罪情形包括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向国家工作人员予以钱财的贿赂。或者是通过一些其他的方式来进行贿赂。依法惩治行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向三人以上行贿的;(4)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5)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6)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
    2023-04-13
    181人看过
  • 根据规定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1、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无刑事责任能力。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对八种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应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量刑:①当从轻或减轻处罚;②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3、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责任能力: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①负刑事责任;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①当负刑事责任;②可以从轻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刑事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1、直接故意:明知危害结果必然或可能发生,即希望危害结果发生。2、间接故意:明知危害结果可能发生,即放
    2023-04-28
    58人看过
  • 根据规定我国附加刑包括哪些?
    一、根据规定我国附加刑包括哪些?1、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2、罚金适用对象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1)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3)其他故意犯罪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对于判处死刑
    2024-02-03
    26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阶段有哪些法律特征
    在我国,侦查是全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独立诉讼阶段,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国家专门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一般情况下,侦查从立案开始,终结于对案件作出是否起诉的结论。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能够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收集确定、充分的证据,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作好充分的准备和奠定坚实的基础。刑事诉讼中的侦查阶段,有以下法律特征:(一)侦查主体具有特定性侦查权只能由法定的国家侦查机关行使,在我国,享有侦查权的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的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由此可见,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侦查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条、第225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
    2023-06-01
    471人看过
  • 强制措施的范围与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内容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7-20
    30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根据
    法律综合知识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和法律渊源是《宪法》。刑事诉讼法从立法目的、任务、基本原则、诉讼制度以至各项诉讼程序,都是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制定的,都是《宪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和体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又是《宪法》实施的一种保障。
    2021-12-20
    127人看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六部委刑诉法规定的依据主要可以归纳为这两部法律。根据此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六部委刑诉法规定的依据主要可以归纳为这两部法律。根据此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 , 刑 事 案 件 由 犯 罪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管 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犯罪地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方,因此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
    2023-09-04
    331人看过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刑事诉讼有哪些侦查措施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侦查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九种。一、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二)传唤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四)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五)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
    2024-01-10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止侦查通知单位吗?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6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第185条,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因此,公安局撤案应通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终止侦查应通知原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
    • 被告被刑事侦查诉讼能中止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7
      被告被刑事侦查诉讼是可以中止的,当民事案件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发现被告有涉嫌刑事案件,那么民事案件需要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审理完毕以后再处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先后顺序是先刑事后民事。
    • 侦查中的补充侦查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5
      (一)《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应当根据情况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三)法庭审理阶段的补
    • 可以导致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1、原告死亡,需要等待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
    • 刑诉法技术侦查手段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6
      《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手段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