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09:52:19 496 人看过

一、无过错责任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无过错责任的常见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二、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

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如下:

1.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2.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3.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4.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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