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或者妨害施工防护设施、警示标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11:33 342 人看过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施工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要对沟井坎穴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以免车辆、行人发生危险。但在实践中,一些施工者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致使来往的车辆、行人跌落、受伤、损毁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严重危及到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还有一些违法行为人,出于各种动机和目的,对施工单位在施工场所设置的覆盖物、防围、警示标志等,擅自损毁、移动,导致过往的车辆、行人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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