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重新划分土地使用税征收地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1:41:00 97 人看过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区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做了重新调整。将地段划分从原来的4个等级地段调整为3个,税额标准不变。

据石家庄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税自1988年11月1日开征至今已有18年。随着城市的经济中心向东南方向偏移,繁华地段不断扩大,尤其是2001年撤销郊区设立裕华区,市区部分地段的土地类别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土地类别不相适应。因此,调整地段等级就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使用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效益。

据介绍,新地段划分标准为:

一级地段:由原来的中山路的康乐街口以东至建设大街以西沿街两侧,调整为西从中华大街以东,东从体育大街以西,北自和平路以南,南自槐安路以北的四条道路围成的范围内及其四条道路交叉之间沿街两侧地域。

二级地段:二环路沿街两侧和二环路以内已划为一级地段以外的其他地域。

三级地段:由原来的西从友谊大街以东,东从体育大街以西,北从和平路以南,南从裕华路以北的沿街两侧和上述范围内已划分为一、二级地段的其他区域,调整为二环路以外的地域(包括矿区范围内的地域)。

各地段税额标准不变,即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一级地段5元,二级地段3元,三级地段1.5元。

一、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1、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但这个有地区之分,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

4、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1%,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来收;

5、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但应纳税额则分两种情况,主要分割点在每次/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在我国未使用的土地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
    使用荒地的仍然需要交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规定:“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六点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由此可见,纳税人拥有的土地,不管使用与否,都应当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一、政策内容(一)“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
    2023-02-20
    340人看过
  • 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50%征收土地使用税
    为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对于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对于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
    2023-06-07
    38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
    2023-06-13
    443人看过
  • 临时用地是否需要征收土地使用税
    临时用地是否需要征收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根据财政部、税务[1986]8号通知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施工现场临时房屋是否征收房产税问题上,凡是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服务的工棚、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茶馆、车库等临时房屋,无论是施工企业自建还是施工单位出资建设,都要交清在建筑施工期内移交给建筑施工企业的,用于建筑业的,免征房产税。但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向基本建设单位返还或者转让临时房屋的,从基本建设单位接管后的次月起,按规定征收住房税。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部门出资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四)城市自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土地;(六)经批准开
    2023-05-02
    4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同时征收吗
    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两者不是同一种税。一、土地使用税上海青浦征收范围怎样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从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调整至建制镇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凡在本区建制镇所辖行政区域内
    2023-03-13
    364人看过
  • 集体土地集资建房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我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得出让、转让。而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属于宅基地,不能够在市场上流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交易时土地使用权随同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小产权房虽然具有财产转让行为,但是,并未形成事实上的土地转让行为,并不是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的完整的房产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
    2023-08-17
    481人看过
  • 三级土地交土地使用税是怎样的划分的
    三级土地交土地使用税是怎样的划分的土地使用税等级分为: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划定的土地等级范围和相应的税额标准计征。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
    2023-02-21
    109人看过
  • 珠海市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否会全面征收?
    1988年,国家开始征收土地使用税之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由于历史原因,深圳、珠海市(斗门除外)一直都由国土部门对企业征收土地使用费而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报经省政府批准后,珠海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征土地使用税。居民自住房用地暂不征税1、土地使用税开征后,居民居住成本会否增加?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抑制囤积土地、对土地进行炒卖的行为,居民非经营性居住房用地暂缓征税。即使是用于出租的房子,由于征收标准不是按套内面积,而是按土地总使用面积均摊折算,一年算下来,最多也就几十块钱,所以对居民商品房影响不大。受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占用土地面积较多、没有高效利用的企业。例如一些层数不高的“花园式工厂”、高尔夫球场等。而高新企业、环保节能项目、安置残疾人生产经营用地等国家、省、市政府扶持、鼓励的行业(项目)可享受优惠政策,按最低标准征收。2、原有政策落后于实际情况珠海开征土地使用税的依据
    2023-06-22
    333人看过
  • 国家为什么征收土地使用税?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因此其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能够节约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作用具体包括如下:1、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2、能够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3、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级幅度固定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5角至10元;(2)中等城市4角至8元;(3)小城市3角至6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2角至4元。上述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现行的划分标准是: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至50万的,为中等城市;市区及郊区非农业人口总计在20万以下的,为
    2023-08-17
    67人看过
  • 贵州省土地征收新标准
    第四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第五条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16086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每亩5745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第六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按每亩1149元计算,地上附着物据实按标准补偿。第七条征收耕地的由县人民**按每亩11161元的标准统筹社保资金,专户管理,不发至个人。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交地。贵州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
    2023-08-05
    163人看过
  • 血站是否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问题:对血站自用的房屋、土地是否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答:财税[1999]264号文件规定:鉴于血站是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又属于财政拨补事业费的单位,因此,对血站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所称血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本通知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提示:依据文件规定免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2023-06-07
    315人看过
  • 企业临时占地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
    一般企业的临时用地是先交土地使用税,等工程完了再去税务申请把这税退还。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
    2023-05-04
    224人看过
  • 地税明确省级土地占用税征收程序有哪些
    1、建设用地数据报送审批程序。县(市、区)地税部门核定纳税地区和应纳税额,填写“税款代管基金”账号,保留市、县级地方税务机关留存的申报表复印件,另两份凭建设用地审批资料直接报送省地税局省国土资源厅征收窗口。纳税人根据地税部门核定的应纳税额,在银行开立的税款代管基金账户中预缴税款,并凭银行收据向地税部门领取税款代管基金专用收据。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征收窗口管理员对耕地占用税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并报送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征收免征项目。省级地税部门应当在省级国土部门核发土地使用许可证前,核定计税面积和税额。(2)领取土地批准文件的程序(五)纳税人应当持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代管资金专用收据和银行预缴税款收据到省地税局国土资源厅征收窗口开具耕地缴款通知书职业税,并领取以下资料:(1)耕地占用税缴款通知书第二联(征收机关缴库依据)和第三联(2)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第二联(纳税人领取批地依据)。纳税人凭耕地
    2023-05-08
    447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设镇和工矿区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县、建设镇、工矿区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1、下列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8)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执行。2、纳税人缴纳土地
    2023-08-05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新征用的土地怎么缴纳土地使用税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3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 承包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税时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
    •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什么税率征收土地使用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6
      一、土地使用权的纳税税种 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
    • 医疗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情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02
      医疗用地一般是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的,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医院都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属于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范围。私人设立的医疗机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也不是统一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收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