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二)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三吨以上危险废物的;(3)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砷、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4)排放、倾倒和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缝、洞穴、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和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六)两年内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并实施前列行为的;(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八)非法减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费用100万元以上;(九)违法所得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十)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十一)导致乡镇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超过十二小时;(十二)造成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永久破坏;(十三)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十四)造成5000人以上疏散和转移的;(十五)30人以上中毒;(十六)造成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一般功能障碍;(十七)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严重功能障碍;(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十七)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严重功能障碍;(十八)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罪立案追诉标准
环境污染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有: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4、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5、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6、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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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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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2污染环境罪的判刑和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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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1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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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判刑几年,环境污染判刑规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4电镀厂污染环境罪一般量刑视情节为3年以下或者3-7年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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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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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