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辖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21:43:02 52 人看过

行政执法管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不同种类、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一般分为职能管辖、属地管辖、层级管辖三类。职能管辖通常是指对不同种类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属地管辖通常是指对不同区域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层级管辖通常是指对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的划分。

行政裁决是行政执法行为吗

行政裁决是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的特征的行政程序。

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范畴。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的,其行为效力仅限于特定人、特定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文书与司法文书的区别?
    行政执法文书是各种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作出的法律文书。比如说: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等。而司法文书则是司法机关(公安、检察院、法院)在进行司法活动时依法作出的各类文书,比如判决书、裁定书等等。二者最的区别在于:1、作出机关不同;2、效力范围不同;3、性质不同;4、当事人对两种文书存在异议时的救济方式也不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2024-05-08
    426人看过
  •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与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
    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是指执行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法定原因,暂中断执行,待法定原因消除后再继续执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指执行开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执行已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的区别在于:行政诉讼执行的中止在法定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应恢复执行,也可以由申请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中止以前所实施的执行行为,仍然有效;而行政诉讼执行的终止是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终止执行裁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对于终止执行的裁定不得上诉。
    2023-06-06
    224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辖区规定是什么
    关于区域管辖权划分的普遍规则在于,针对行政事务所产生的诉讼案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裁定。首先,根据区域管辖权的制度设计,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拥有优先管辖权;其次,如果案件经过了行政复议程序,那么无论复议机关最终作出何种复议结论,对于撤销或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均应交付原做出此项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管辖权。《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024-05-05
    175人看过
  • 行政处罚都有哪些,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区别
    一、行政处罚都有哪些1、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二、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的区别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
    2023-11-15
    56人看过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管辖属于哪个法院?
    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
    2023-06-25
    149人看过
  • 综合行政执法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地方行政机构,公务员机关单位。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综合执法局没有行政强制权。强制执行一般由法院执行。国家安全、海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城管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常见的包括: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话。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预算定额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预算定额标准是,第一条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适用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
    2023-07-03
    301人看过
  • 成都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及管辖区域
    成都中院今年1月下发通知,从1月10日开始,在全市除主城区外的14个区(市)县实行行政案件“首尾相接、循环交叉”管辖,同时废止了第一阶段试点由双流、龙泉驿、新都3个法院集中管辖14个区县行政案件的管辖模式。据介绍,这一全国司法改革的核心在于“内部去行政干预,外部去地方干扰”,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正是“外部去地方干扰”的突破口。这次试点交叉的14个法院分成四个小组,分别实行“首尾相接,循环交叉”。具体分组为:双流、新都、龙泉驿;金堂、青白江、彭州;温江、崇州、都江堰、郫县;新津、大邑、邛崃、蒲江。以双流、新都、龙泉驿为例,双流法院管辖新都区域的行政案件,新都法院管辖龙泉驿区域的行政案件,龙泉驿法院管辖双流区域的行政案件。其余三个小组管辖顺序依此类推。双流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吴志洪说,以前各地法院审理本地的行政案件,时常会给当地政府、政法委汇报案情,请求当地行政部门协调医疗、民警到场执勤等,这样的背
    2023-06-13
    40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如何确定辖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处罚中当事人如何确定?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8-01
    104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执行复议案件的管辖
    一、如何确定行政执行复议案件的管辖对行政执行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要向作出行政执行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在什么条件下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条例具体规定了“法定条件”的具体内容:1
    2023-06-16
    405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移送管辖和应诉管辖的区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应诉管辖是指不具有本案管辖权的法院,因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而应诉,人民法院有权审理本案。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一,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1)移送管辖是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其移送的不是管辖权也不可能是管辖权,而只是案件。(2)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异地公安机关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进行。(3)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或同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
    2023-08-09
    400人看过
  • 婚姻登记管辖行政区域的划分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2023-06-11
    304人看过
  • 行政执法多久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执法多久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没有固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了执行的期限,如果是罚款的,一般是收到处罚决定书15天内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2023-12-04
    91人看过
  •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是执法的一种。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
    2023-08-12
    315人看过
  • 缓刑可以在市辖区执行吗?
    缓刑期间可以在市管辖区域活动。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一、拘役缓刑一般考验期限是多久?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醉驾被判了缓刑会有什么影响后果判缓刑存在犯罪前科,无法参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无法出具无犯罪
    2023-06-27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法院执行法律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12
      法院执行法律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由制作该项法律文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即使该案经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或者依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该案的执行仍由原来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7-07
      是以行政权作用的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划分的。行政立法行为,是行政主体以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带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或者对个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政司法,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者,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或民事争议案件所作出的裁决行
    • 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程序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03
      行政确认行为是行政机关就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程序,对既存事实或关系的确定、认可和证明。也就是说行政确认是通过对一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的甄别、认定,对行政相对人既有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进行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并以一定的书面形式予以表现。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这种行为的效力及于从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并对今后具有预决的作用。这种预决作用在实践中体现为,行政确认行为往往是作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算行政管辖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1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是行政行为,是司法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管辖机关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是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2
      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