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答辩书的组成部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15:32:38 411 人看过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答辩书一般由首部、前言、主体和结尾及附项几部分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前言部分。写明“根据某劳动仲裁委员会XX号应诉通知和提供的申诉书副本予以答辩”的说明性文字。

3、主体部分。答辩书的主体,主要是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逐个予以回答。在陈述事实、说明问题时,一是要针对性强,切忌离开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长篇大论,应该就申诉人提出的问题议论,与案情只有一般关系的问题略写,无关的问题不写;二是可以从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利出发,提出必要的反问;三是应恰当地运用逻辑推理,增强答辩的说服力;四是根据答辩的内容,附上有关证据,为劳动仲裁机关调查核实提供方便。

4、结尾及附项。尾部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答辩人姓名及时间。附项可列明有关的证据。

一、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B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钟亲元

对A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2004年4月2日及2004年7月21日各记大过一次,同时2004年08月28日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A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2004年10月06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

证据目录3)的决定,提出将与2004年11月06日与申诉人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三十天通知。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5。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

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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