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是否适用专属管辖权
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权。农村土地合同管理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受房地产纠纷管辖
专属管辖权的法律效力
1专属效力。当法律规定某类案件仅由一个或一些法院管辖时,意味着只有法律规定的法院有权受理和审判此类案件,其他法院无权管辖此类案件。当事人不得向其他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受理。排他性与法院和法院产生的效果有关。排斥效应。排除效力是指通过协议排除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力。排除效力来源于排他性效力,排他性效力与当事人的效力有关。由于具有专属管辖权的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当然,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专属管辖权。限制效应。专属管辖权的效力还体现在牵连管辖权的限制上。牵连管辖权,又称合并管辖权,是指对一个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另一个案件与该案件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对另一个案件具有管辖权并进行审理。牵连管辖权的实质是,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牵连关系,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案件取得管辖权。牵连管辖权的主要应用是原告增加索赔,被告提出反诉。权力审查的有效性。管辖权是诉讼的要素之一。“诉讼要素是指对成本案件作出判决所需的要素”。这意味着“管辖权是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前提,不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对该诉讼作出判决,因此是否具有管辖权是该诉讼的重要内容之一。法院应根据其职权随时查明管辖权”。法院只有对受理的案件具有管辖权,才能对案件作出实质性判决。法院受理案件,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应该对其是否拥有管辖权给予必要的关注。撤销效力。为了确保严格遵守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在受理上诉案件时,依职权审查下级法院是否遵守了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如果上诉法院发现原判决确实违反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应以重大程序性违反为由撤销判决,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于违反一般管辖权或特殊管辖权的案件,虽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时提出申诉,但如果法院做出了实质性判决,则“当事人不得声称他们在上诉审判中没有管辖权,上诉法院不得以此为由撤销原判决”。[10]在实行三审制的日本,如果法院受理违反专属管辖权规定的案件,当事人不仅可以向二审法院上诉,还可以以判决违法为由向三审法院上诉。否认有效性。专属管辖权反映了一个国家在司法行政中的主权,这意味着它不承认外国法院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权。如果外国法院只接受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并作出裁决,将被视为侵犯其主权,“在所有情况下,排除承认外国判决是合理的”。由于承认是执行的前提,拒绝承认等于拒绝执行。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权如下:
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遗产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以价值为准)为准。
吕小扁提醒您,如果被转移的人民法院认为被转移的案件不属于法院依法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规定,应当报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转让。如果你想了解法律知识的其他方面,Lba还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来到法律知识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316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是否专属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209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可以作为专属管辖吗
103人看过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377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专用管辖权还是就是共同管辖权
66人看过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专属管辖
99人看过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有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是否适用于专属管辖, 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
-
土地租赁合同仲裁使用专属管辖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3土地租赁合同仲裁管辖适用专属管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租赁合同纠纷,专用管辖权还是就是共同管辖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房屋租赁合同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也是纠纷较多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虽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房地产有关,但诉讼法律关系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然是债权债务纠纷,不是房地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区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定房屋租赁
-
怎么确定土地侵权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23土地侵权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