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于诉讼时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6:20:30 474 人看过

一、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于诉讼时效吗?

侵权损害赔偿适用于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三、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停止侵害跟就侵害行为支付赔偿金,这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就侵权行为产生的民事赔偿纠纷,被侵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处理。如果诉讼时效届满,虽然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但对方可以不履行民事赔偿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
    一、诉讼时效适用于哪些权利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民法上属于强制性规范。正因为如此,民事主体既无权自行协议取消诉讼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变更诉讼时效期间及其计算方法。只有司法机关——即在法律的授权下的法院,才可以对诉讼时效作出是否中止、中断、延长的认定。另外,我们法院和代表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也一定要按照这一强制性规范去主动审查和适用而不是被动审查和适用诉讼时效,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有效证据确认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切忌随意性。也就是说无论案件当事人是否了解时效的规定,或是否提出时效抗辩,承办案件的法官均应依职权调查诉讼时效问题。如果原告的请求和权利适用诉讼时效,且时效期间已届满,又没有应予保护和延长时效期间的特殊情况,就应判决对其权利不予保护。再者,严格适用诉讼时效。这是由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和作用决定的。否则就不能达到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就不能保障当
    2023-05-06
    13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侵权怎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条被监护人非法离开监护人,对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造成严重损害的,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方式侵犯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
    2023-08-08
    376人看过
  • 诉讼时效如何适用于持续性侵权案件?
    1、诉讼时效为三年。持续性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之日起计算。侵权行为持续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侵权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重新计算。2、因为在持续性侵权行为终止前,损害仍在继续状态中,被害人无从知悉实际受损情形,自然无法请求损害赔偿,而其请求损害赔偿之消灭时效自应待损害程度确定知悉后起算。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专利侵权诉讼的时效是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一些持续进行的专利侵权行为,权利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专利权被侵害起二年内未予追究,当权利人提起侵权之诉时,权利人的专利权仍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侵权人仍然在实施侵权行为。对于这种连续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从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至专利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止已超过二年的,法院一般仍然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但对侵权损失赔偿额应自专利权人
    2023-07-06
    338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无效的情况,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一、财产损害赔偿无效的情况财产损害赔偿无效的情况有:1.赔偿主体不符。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主体是指具体的侵权行为人或自然人的法定监护人及相关法人的主管机关。如果赔偿行为人没有实施具体侵权行为且按法律规定无须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此赔偿行为人就不能成为此案的赔偿主体。法律上规定,因受胁迫作出的行为,从行为开始即为无效。2.赔偿对象错误。在审判实践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对象,是指因人身受到他人侵害而要求他人以其财产补偿所造成损失的人。如果赔偿行为人对没有受到其侵权行为侵害的人实施赔偿,就会出现赔偿对象错误。3.赔偿范围大小影响赔偿行为效力。依据现行民事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已作了系统的规定。赔偿者要全面地履行赔偿责任。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诉讼时
    2023-06-08
    311人看过
  • 管辖权的适用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管辖地一般来说,人身损害案件的诉讼属于侵权行为的诉讼,诉讼人需要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要求起诉受理。当前,因治安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越来越多。一般来说,这个属于侵权行为之诉,你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2023-07-02
    427人看过
  • 侵权责任如何认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房产侵权的诉讼时效房产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法典违约金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什么?违约金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
    2023-06-23
    179人看过
  •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和请求权期间怎样规定
    一、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有效时间。《产品质量法》规定,受害人必须在其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或能够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年内向法院起诉。超过时效起诉的,法院将不保护受害人的权利。诉讼时效是《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时间范围。在法定规定范围内,行使其权利,可以受到保护,法定期满后,权利人未行使权利,就不受到法院保护。二、产品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期间怎样规定是指法定期限内,如果发生了产品责任损害,受害人有权根据《产品质量法》请求赔偿。根据该规定,这个法定期限是指在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内。请求权是产品质量法赋予消费者的一种具体权利。三、两者的区别1、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解决的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多长时间以内,有权对可能发生的产品责任损害请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或者说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在将产品投入流通后
    2023-04-02
    180人看过
  • 国家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国家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从理论上讲,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都属于赔偿的范围。但是,精神损害赔偿作为弥补被侵害人损失的一种方式,其作用并非万能。因此,笔者并不赞成精神损害赔偿应当适用于所有侵权领域的观点,精神损害赔偿只应在物质损害赔偿不能够弥补当事人的损失,而且侵权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精神损害时,才应适用。1、不应予以赔偿的范围。第一,因财产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在国家赔偿领域,对因财产权受损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不应给予赔偿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在相对人的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其受损的主要是财产权,精神损害并不占据主要地位,而且也不是所有的相对人在财产权受到损害时都会造成精神损害。二是对于因财产权受到损害时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可以在给予相对人物质损害赔偿的同时给予赔偿,而没必要单独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也是提高效率、减少讼累的需要。第二,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对于因违约造
    2023-06-08
    440人看过
  • 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
    1、非财产性的救济措施为主,财产补偿为辅。财产救济方式的适用前提,必须是在采用非财产性救济方式不足以弥补权利主体损失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如果非财产性的救济方法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则不宜采用财产补偿的方式。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适用不能滥用,否则,会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2、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适当原则。鉴于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在赔偿数额上绝对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盲目攀比,过高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应得到支持。当前在我国动辙数十万元甚至更高的诉讼请求应被视为过高。同时,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很大,在采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3、法官自由裁量原则。由于精神损害与物质赔偿没有准确的内在比例关系,受害人的精神损失难于用金钱作出准确的交换计算,同时,精神赔偿必须以受害人主观%E???苦等各种具体情况为依据,故精神损害的认定存在主观性。为更准确地
    2023-03-22
    123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程序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程序包括申请司法鉴定、收集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以及判决五个步骤。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程序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程序如下: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若财物受损,可以申请对财物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如车辆发生损坏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对车辆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判断车辆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若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多少维修费用;若不能使用,需要报废,当前车辆价值是多少。若人身受损,可以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对人体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判断因损害行为造成人体构成多少级的伤残,以便计算损害赔偿金额。2.收集相关证据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可以委托相关专业人士
    2023-04-26
    204人看过
  • 诉讼费用与损害赔偿
    (一)律师费的负担我国在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胜诉方的律师费须由败诉方来承担。从审判实践来看,只有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法院通常才会判决败诉方合理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而在其他案件中胜诉方大多需要自己来负担律师费。这对于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大多数中小股东而言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从而进一步降低了中小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积极性。鉴于原告股东起诉的利他性,法律应合理确定该类费用的负担者。为了维持与鼓励股东代表诉讼这一公司利益的保护性制度,法律应该规定原告股东胜诉时此类费用由被告来负担。当然,诉讼中可能出现原告败诉情况,出于防止股东滥诉以及维持正常的司法与商业秩序,在原告败诉的情况下此类费用应由原告负担。还有一种情况,即诉讼中出现原告部分胜诉,此时原告本应承担部分此类费用,但笔者认为虽然原告是部分胜诉,但依然说明该诉讼存在一定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也即说明其无滥诉行为,况且原告胜诉部分的结果也直
    2023-06-29
    482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是否适合仲裁?
    侵权损害赔偿是可以适用仲裁的相关规定的,但是仅限合同纠纷以及财产损害纠纷的情形;人身群纠纷不能适用仲裁。我国《民法典》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损害赔偿的限度。在中国,具体有三种情形:1、侵害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其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全部赔偿原则,即财产损害赔偿的数额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其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
    2023-08-01
    323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久,时效过了能追诉吗
    一、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对于侵害健康权的,要分受伤之日、侵害时不能发现的伤害确诊之日的不同来计算诉讼时效。对于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须在确认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适用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二、特殊诉讼时效(一)、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2023-06-22
    111人看过
  •  诉讼时效如何影响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以上四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期限如何计算?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8-30
    342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共同诉讼能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8
      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如果一般认为共同侵权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对于原告起诉中未涉及的其他侵权人,法院应追加其为共同被告,未追加的,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应以原审遗漏当事人可能导致判决错误为由,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并可以成为再审改判的理由。
    • 损害赔偿侵权赔偿诉讼管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
    • 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
    • (诉讼时效)铁路损害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 共同行为损害赔偿诉讼适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
      【损害赔偿计算】共同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的提起(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A.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B.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