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7:34:17 422 人看过

工伤保险享受的待遇如下: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2、员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单位支付;

3、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4、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残疾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按月支付残疾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残疾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残疾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

6、员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残疾就业补助金;

7、职工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养老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什么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拒绝治疗的;

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文章
  • 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法律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3-04-22
    414人看过
  • 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职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法律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一、死
    2023-06-27
    257人看过
  • 南昌工伤保险待遇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待遇1、医疗费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赔偿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赔偿额=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天数4、辅助器具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辅助器具费赔偿额=普通型器具的单价数量(二)伤残待遇1、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2)二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2个月(3)三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
    2023-02-19
    191人看过
  • 南昌工伤保险待遇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待遇1、医疗费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医疗费赔偿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赔偿额=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天数4、辅助器具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辅助器具费赔偿额=普通型器具的单价×数量(二)伤残待遇1、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4个月(2)二级伤残: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22个月(3)三级
    2023-05-29
    304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工伤保险待遇
    总则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条工伤
    2023-05-31
    500人看过
  • 工伤员工有哪些待遇,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一、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三)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2023-03-1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的待遇如何计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6
      工伤保险待遇通常是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或者按照伤者统筹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是按照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差额应当由用人单位补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 重庆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8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待遇本人工资如何计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5
      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2189X60%
    • 工伤保险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6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
    • 工伤保险待遇个人工资如何计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