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否要求撤销行政协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7:32:38 454 人看过

一、政府可否要求撤销行政协议?

政府可要求撤销行政协议,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情形的可以要求撤销行政协议。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签订行政合同主要目的或占支配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行政治理,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这里所说的实施行政治理,是指行政机关直接以合同作为实施行政治理的手段。而签订民事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实现个人或组织的利益,或者是为了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合同双方地位相同,而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完全同等的,行政合同的不同等性表现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机关对签订合同具有强制性。

3.判定某一合同是行政合同仍是民事合同,是看该合同是在形成、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签订合同的主体是不是行政主体,不能成为区分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尺度,由于行政主体也可以同等的民事主体身份签订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内容涉及到行政法律关系。

三、确认行政协议无效的起诉期限

确认行政协议无效的不受起诉期限限制。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国家或地区均将起诉期限主要适用于撤销之诉,确认无效之诉不受时效限制。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任何时间都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无效,不受起诉期限限制。无效行政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没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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