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09:52:18 176 人看过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一、如何确定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

购买了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的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且在书面保险合同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投保人的意思是什么?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是任何保险合同不可或缺的当事人之一,它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若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无效;第三,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三、保险代理人在办理时不能有哪些行为

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3)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4)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5)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6)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7)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8)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9)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10)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其
    一、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以其在为他人利益保险合同中,合同当事人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受益人是根据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主体,但二者均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而只是关系人,故保险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并不取决于被保险人与受益人。这也更为符合保险运行原理。从保险运行来看,实际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的是投保人,作为受保障对象的被保险人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都无需缴纳保险费,而保单现金价值实际上是保险费的积累,可见,保单现金价值,是投保人投入形成的财产,应当归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利应当从属于投保人。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最大利益是获取保单现金价值,且该保单现金价值是其个人投入的财产,故应允许投保人随时解除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一、保险合同解除后的效力问题无论是投保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还是保险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保险合同,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提前终
    2023-04-23
    193人看过
  • 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的原则是什么
    1、文义解释原则:就是按照合同条款中特定语句的使用,按照正常的语法来把握当事人意图,准确理解条款含义。2、意图解释原则:即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只有当保险条款的含义含混不清或产生多种理解时,才应当援引上述规定,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原则:当修改与原合同条款相矛盾时,采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书写优于打印、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解释原则。5、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诚实、守信,诚信是保险的生命线。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另外,在保险合同中还存在两种关系人,这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生命
    2023-06-15
    299人看过
  • 当事人无效的合同后果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合同责任指哪几种合同责任包括以下几种: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未生效的缔约阶段,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基于诚信原则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2、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引而产生的责任即为预期违约责任。3、违约责任,是指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4、无效(被撤销)责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023-06-22
    477人看过
  • 合同保险当事人有哪些关系
    首先,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再保险接受人与投保人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投保人是向原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的,由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收取保险费,而再保险接受人所承担的是对原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所以再保险接受人只能向原保险人收取再保险费,而不能向投保人提出支付保险费的要求。第二,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再保险接受人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既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又不具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关系,因此,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不能直接请求再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原保险责任是原保险人对原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承担的保障责任,原保险人必须按照原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原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再保险接受人既不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发生直接关系,又不是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
    2023-04-26
    213人看过
  •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什么事项签订的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哪些?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第五条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
    2023-02-17
    57人看过
  •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要素中的什么
    一、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要素中的什么1、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要素中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保险标的、保障期限、保障范围、以及赔偿条款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规定。二、保险合同签定后能换被保险人吗保险合同签定后能否更换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是指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与保险公司订立
    2023-08-09
    437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隐瞒病情,合同有效吗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
    2023-06-15
    112人看过
  • 当当事人隐瞒病情时,人寿保险合同有效吗
    如果当事人隐瞒病情,人寿保险合同有效吗?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询问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行使的,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
    2023-05-02
    456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涉及到的当事人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参与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投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可以获得保险金;保险人是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经营组织。保险合同的参与者包括以下几方: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2.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3.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经营组织。 保 险 合 同 的 核 心 内 容 是 什 么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约定的法律文件,其目的是规范保险关系,保障各方权益。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险人名称、住所和保险产品: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载明保险人的名称、住所和保险产品
    2023-09-04
    445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吗
    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不包括被保证人。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
    2023-06-15
    244人看过
  • 什么是与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是: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订立合同的形式,程序是什么订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程序如下:1.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2.拟定书面合同;3.经当事人审核无异议的,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
    2023-07-25
    436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否是被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被担保人。关于反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是:1、只要担保人有担保能力,就可以成为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2、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了保障实现其合法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3、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主债权应当是主合同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向反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反担保人实际上为主合同担保人提供担保,即主合同担保人为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反担保人主张追偿权。一、民法典中能否抵押保证合同履行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民事活动中可以抵押保证合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二、被起诉的担保人会上黑名单吗担保人被起诉会上黑
    2023-02-04
    197人看过
  • 什么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或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一、签订合同后违约责任内容有什么签订合同后违约责任主要有违约金、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等等。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
    2023-02-18
    349人看过
  • 保险人的先合同义务是什么?
    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1、先合同义务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义务,即在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义务。其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是一种合同附随义务,有别于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按时间点划分可分为先合同义务(生效前)、后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和合同中义务(即生效后至履行完毕期间)。先合同义务即为合同生效前之附随义务。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律义务,即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而不是由合同双方自我约定的义务。因此,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而不是违反合同的行为。4、先合同义务的内容是当事人间的信用关系,即遵守信用的义务。一、先合同义务的有哪些1、协力义务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
    2023-03-17
    12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当事人与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他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当事人是订立合同、规定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主体,是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直接关系的人;关系人是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人;辅助人是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关
    • 当事人关于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保证合同当事人是指谁?保证合同当事人保证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保证合同有哪些形式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有关保证合同当事人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保证合同有哪些形式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保证担保的当事人有哪些1、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保证人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下列单位不可以做保证人: (1)国家机关
    • 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
    • 法律对保险当事人签订保险合同有什么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04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为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应当支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