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解除担保协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3:30:29 375 人看过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________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执一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人寿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1。根据保险金的种类,报案的方式是不同的。①所有的住院医疗保险申请都要先通过市场部,再通过公司理赔部。②申请除住院医疗保险外的各种保险,可通过办公室或直接向理赔部门申报。2。根据保险金的不同类型,索赔中应提供的信息也不同(一般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①死亡给付申请一般要求给付申请表、被保险人身份证、死亡抚恤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被保险人户籍、死亡证明、法医鉴定证明或交通事故责任鉴定证明、保险单及最后收据。(2)伤残给付申请一般需要给付申请表、被保险人身份证、伤残给付受益人和申请人身份证、法医鉴定证明、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病历或交通事故责任鉴定证明、保险单和最终收据。③医疗付款申请一般需要付款申请单、被保险人身份证、医疗保险金受益人和申请人身份证、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病历、医疗费用收据、保险单和最终收据。第二,寿险理赔纠纷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
    2023-05-31
    385人看过
  • 中国人寿明确表态:地震属寿险保险责任
    地震造成的人身意外等伤害,保险公司究竟保不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此明确表示:地震属于寿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如果客户因地震所受的伤害属保险条款责任范围内,公司将遵循快速受理、优先理赔、迅速给付原则,履行保险责任和社会责任。为了及时做好受灾保户的医疗救治工作,国寿已经预付1000万元用于保户的医疗费用。此次接到的理赔报案涉及险种广泛,主要包括: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校园意外伤害保险、两全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首笔地震遇难保户大额保险金13万元已经赔付完毕。昨天,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积极配合业务合作的交通部门、旅行社,寻找受灾客户进行理赔。此外,中国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阳光保险等各大保险公司开通快速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尽全力为灾区政府和人民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太平洋保险已将四川地区95500客户服务电话,全部转由上海华东呼叫中心接入提供异地服
    2023-04-23
    131人看过
  • __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附加险投保单
    附加险投保单号码No:附加险保险单号码No:公司提示:主险已经承保,另需投保附加险时,请填写本投保单。□体检□免体检第一部分1.主险名称:主险基础保险金额:元(¥)主险保险单号码:主险责任起止时间:2.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民族:未婚□已婚□职业:职业编码:(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宅):(办):邮编:□□□□□□□*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非同一人时,请填写下栏。3.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民族:未婚□已婚□职业:职业编码:(此内容由本公司人员填写)住所(如无特别注明,将以此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宅):(办):与被保险人关系:邮编:□□□□□□□4.受益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受益份额住所邮编联系电话*受益人为数人且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
    2023-04-23
    304人看过
  • 人寿保险公司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人保险后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一)赔偿损失或者给付保险金。赔偿保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给付人身伤害保险金是保险公司最基本的义务。财产保险中的损失赔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保险标的及其相关利益的损失,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债务人在信用保险中的违约行为;二是因保险事故发生而发生的各种必要费用,包括被保险人为防止保险标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被保险人在责任保险中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以及保险人为确定损失程度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如调查、检验、鉴定等。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公司有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在责任限额内提前支付必要的救助费用。(二)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保险公司要积极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进行防灾宣传和灾前检查,运用自
    2023-05-31
    361人看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有关二年内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费条款请示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你公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有关二年内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费条款进行解释的请示》(国寿发〔1999〕2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身保险产品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1999〕57号)要求: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应就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退保处理等争议较多的事项逐项向投保人解释清>,退保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应在保险单或保险条款中列明,并要得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书面认可。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关于人身保险产品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于由于保险公司未执行有关规定所产生的纠纷,保险公司应与投保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2023-04-23
    427人看过
  • 中国人寿保险合同计算错误惹官司
    法院发函建议中国人寿弥补投保人损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因在10年前向投保人出具了错误的保险单现金价值表,导致9年后投保人退保时获得的退款反而比发生保险事故后获得的赔偿还多。近日,朝阳法院在连续审结3起因此引起的纠纷案件后,向中国人寿(60162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公司发出了司法函,建议公司对其余投保人制定专项解决方案。1997年,王先生向原中保人寿公司投保了88鸿利终身保险,该险为人身意外或重大疾病保险。按照合同约定,该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保险费7340元。投保人在10年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费为2万元加保费之和,10年后递增。但如10年内投保人要求退保,只能按照现金价值表计算的金额退款,不支付利息。2007年,王先生在投保9年后要求退保,按照保险公司当年出具的现金价值表,保险公司应给付退保金为28548.60元。王某的退保要求遭到中国人寿的拒绝,理由是
    2023-04-23
    425人看过
  • 唐某某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
    当事人:法官:文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原审原告)唐某某。委托代理人李友庆,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于大江,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某某,该分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甲,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该公司员工。上诉人唐某某因与被上诉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0)静民二(商)初字第3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委托代理人于大江、被上诉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刘甲、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2009年1月4日,唐某某向平安人寿上海分公司投保保险,双方于2009年1月7日签订编号为P020
    2023-06-07
    320人看过
  • 太平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洋保险公司团体人寿保险合同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序号:__________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发工资日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厂休日____________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投保单位盖单保险金额每人投保份,满期时保险金额元。保险费每人每月交费元。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参加保险人员名单详见后附“被保险人名单”保险单号码:单位代号主管:复核:签单:投保日期年月日经办人:团体人寿保险单贰拾年期-----★-----投保单位名称单位代号地址投保人数在册人员总计人。参加保险人员名单
    2023-05-05
    441人看过
  • 人寿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
    人寿保险骗死人,康宁变成不安宁1999年10月25日,经不住人寿保险推销员的游说。我为我爸爸投报了一份康宁定期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了多种应理赔的重大疾病。今年5月3日,我爸爸骑电动车摔伤,经湘乡人民医院,湘雅医院诊治,最后确定为臂丛神经根性损伤导致一肢功能永久丧失。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情况。11月5日,我向人寿保险公司报案,人寿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回复我,12月5日,我经电话联系到人寿保险公司理赔室一个姓曾的经理。他却推说一肢功能丧失不是脑中风引起的拒绝理赔,我争辩: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一肢功能丧失的事实是存在的,我投的是健康险,人寿保险公司就应该理赔。人寿保险公司背弃诚信,见利忘义真令人寒心。在资金尚不充足的情况下,我们节省每一块钱投保,在今天日益通涨的情况下索赔,考虑利息和通货膨胀的因素,我们已经赔了。(投保8年,每年交保费837元,共交了6696元,全额理赔也只有9000元)。但人寿公司还
    2023-04-23
    94人看过
  • 中国人寿保险误工费赔偿规定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有工作的伤者提供材料:首先需提供出险前后三个月,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财务章,一般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税收等,加盖公司公章原则上不允许,需上报。其次必须提供住院期间未上班时扣减的工资,加盖财务章,在计算误工时必须剔除基本工资,若机关单位无扣减,则不按其工资计算,按无工资标准计算。(2)无工作的伤者,则分城镇和农村户口,同时和你所在省的经济水平挂钩的,具体请根据各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进行计算。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最高院解释,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标准按伤者单位证明确定。这里也存在人为作假的情况,例如找并不存在的公司出具证明,或者按较高工资水平出具证明,或者在单位按时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单位还证明伤者误工期间无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伤者的单位登
    2023-07-15
    81人看过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诉贾某庞某保险合同纠纷案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民(3)合终字第8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02号。法定代表人:刘*基,系经理。委托代理人:纪*成,系该公司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马*荣,系该公司理赔科科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贾*忠,男,1970年4月19日出生,汉族,系新民市环保局干部,住新民市环保局家属楼。委托代理人:周*旭,系**高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庞*荣,女,1970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系新民市**保险公司业务员,住址新民市环保局家属楼委托代理人:周*旭,系**高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贾*忠、庞*荣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2004)新民合初字第2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12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
    2023-06-12
    315人看过
  • 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否由投保人承担
    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承担。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确定保险金额的方法和原则是不同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价值的评估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价值为全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为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一种欺诈行为,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的价值是不可计量的,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并由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付限额或实际赔付金额。根据《旅行社旅行社责任保险条例》,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国内旅游责任赔偿限额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责任赔偿限额为每人16万元人民币。企业财产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即保险人责任的最高限额。不同财产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
    2023-05-02
    301人看过
  • 中国人寿推出新型个人养老保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的平均预期寿命大大增加,随之而来的却是备受社会关注的银发浪潮。目前,每12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60岁的老人,到204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5%,这意味着每4个中国人就有1个60周岁以上的老人。对于逐渐成长起来的独生子女和小型化的家庭来说,每对夫妻必须负担自身生活、医疗、养老和子女教育,还要赡养4个老人,这对子女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改变过去那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寻求多种养老保障,把目光转向具有养老、保障和投资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投保需求,中国人寿嘉兴分公司将推出全新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这是一款集养老、保障、投资功能和个性化、差异化特色于一体的新型养老保险产品。如某女性投保人,投保时年龄30周岁,每年缴纳保险费3万元,连续交10年,其养老保障如下:1.养老年金保
    2023-06-07
    391人看过
  • 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
    为了进一步帮助广大消费者转嫁重疾带来的经济风险,中国人-寿不断推出重疾保险。在众多的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康宁终身保险、**康恒重大疾病保险等深受消费者青睐,市场反应良好。**康宁终身保险享有利益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身故保险金:15万元,但要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15万元,但要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豁免保费:重大疾病发生在交费期内,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险种特色保障型保险,保费经济;重大疾病、身故、残疾保障全面;重大疾病发生在缴费期内,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可申请保单借款;可将合同转换为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无须核保**康恒重大疾病保险享有利益: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内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息返还保费;1年后初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1年内因疾病身故,无息返还保费。因意外身故或1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10
    2023-05-08
    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想了解中国人寿保险解除合同怎样写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9
      可以退,但是会有损失,保险是从长期角来看的,不过我老婆去银行存钱被推销国寿福禄满堂定期6年真心不咱的,保障保障不高还不行,分红分红不行,不过没办法退了损失好多,反正交费3年6年到期在不到银行买这种银保产品了,要买也得找专业保险代理人买。你现在退只退现在保险合同上面的现金价值,自己看吧觉得不行退了。法律没有规定的,都是保险公司规定的。
    •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会变更怎么回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6
      1、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2、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税务变更。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不签字合同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什么样的保险,死亡保险未经被保险人同意一般是无效的,其他一般有效,但要看具体情况,请详述具体信息。
    • 能否解除担保协议,解除担保责任协议书怎样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5
      一,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
    • 担保人不担责协议如何解除?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1、依据法律规定,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有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按印,或者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等。 2、为他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的责任 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如约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主张责任,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担保人就是所谓的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