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增加共有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32:24 445 人看过

一、土地确权增加共有人吗

向居住权登记机构登记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直接前往房产局查询即可。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查询。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二、确认居住权怎么诉讼

写好起诉书,到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居住权的性质

第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

第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着“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遇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因此,丈夫和家主就把一部分家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等遗赠给妻或被解放的奴隶,使他们生有所靠,老有所养。”故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证上的共有人是家庭的所有人吗
    土地确权证上的共有人,是家庭的所有人。土地确权时,土地确权证上除了有户主,还有土地共有人。户主就是指土地的承包责任人,而土地共有人则是可以跟土地的承包责任共享承包土地相关权益的人员,一般也就是自家的家庭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024-05-21
    492人看过
  • 土地共有人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吗
    土地无权继承。父母就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这个土地你只拥有优先的承包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土地确权继承父母地能确权吗土地确权继承父母肯定是不能确权的;我国土地不存在继承问题,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仅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因此,承包权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果是林地和通过拍卖等形式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23-04-21
    52人看过
  • 房屋共有人可以增加吗
    房屋共有人可以增加吗,答案是肯定的。主要内容如下:房产共有人增减情况较为复杂,首先,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要在买卖合同上增减姓名,需征得开发商的同意,但若开发商不同意,只有等到房产证办理后再办理产权人共有人名字的增减。而对于已办理了房产证的物业,要增减产权共有人,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即夫妻之间与夫妻之外关系人的名字增减。按照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在房产证上增减姓名较为简单,因为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要在房产证上增加还是删减名字,只要双方同意,直接去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即可。但若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并已办理房产证,则不能直接申请添加配偶一方的姓名。夫妻以外的其他关系,包括子女、父母、朋友等要增减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般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来实现名字增减。所以,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以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增加房屋共有人按照目前法
    2023-05-01
    371人看过
  • 土地确权确谁的地名下土地有使用权吗?
    土地不是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进行确权时确认的是使用权。一、以前买的房屋拆走后,对原有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房随地走”,农民也就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2)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另外的村组或乡镇而拆除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赖以行使的依据即房屋已不存在,拆除后腾出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亦因此而丧失,原来的房主不能再享有
    2023-03-19
    479人看过
  • 土地确权证共有人分户了怎么办
    一、土地确权证共有人分户了怎么办如今全国正在加快土地确权的进程,加快农村土地征收改革与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土地确权引出了农村分户的问题,因为很多农村都是三代人在一个户口本上,一个户口本上满满当当十几口人。这显然对自己是不利的。许多农村政策在制定的时候,都是以农户为最基本单位制定的,跟户口本上所载的人数关系不大。如果不分户,事实上很多时候,按政策来讲大户是吃亏的。比如现在很多地方的燃煤补贴就是按户补助的,每户每个冬天补助多少钱以河北为例,给予建设村内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无需农民掏钱,这些都是按户补贴的。由于现在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和策略,每处宅基地对应的基本单位是一户,如果你有多处宅基地,那么需要提前分户。这样宅基地土地确权的时候,就可以每户确权一处宅基地,合理规避一户一宅确权的风险。对于多处宅基地的农户,具体如何分户具体分户的步骤,可
    2023-05-06
    384人看过
  • 房屋共有权人应该如何增加
    房屋共有权人的增加:1、赠与;2、交易。可持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产权转让登记,增加兄弟为房屋共有人;3、分析财产。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夫妻分析财产公证手续,再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图纸,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书、夫妻免税协议、原房地产权证、原房地产登记、原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部门办理财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的三种方法1、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张先生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
    2023-07-21
    52人看过
  • 房本办理后可增加共有权人
    读者刘先生问:我买了一处房子,已经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是我妻子签字的,若是房产证上只有我妻子的名字,是否意味着房子就不是我的?律师解答: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受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会体现你妻子的名字,但房子仍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若要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有两种方法:第一,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你可以增加房屋共有权人;第二,你可以和开发商商量修改原有买卖合同,在买受人处加上你的名字。
    2023-06-10
    484人看过
  • 土地确权证里的共有成员和土地有直接关系吗?
    此次颁发的土地确权新证书中除了有户主,还有土地共有人这一栏,这两栏都是进行确权登记时的重点内容。那么土地确权证里的共有成员和土地有直接关系吗?能获得哪些利益?土地确权证里的成员以后和土地当然是有关系的。一、土地确权证里的成员被称为“土地共有人”,直接与今后土地的利益分配挂钩。这么来说户主和共有人的关系吧,户主就是指土地的承包责任人,是最初承包这片土地,并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人,而土地共有人则是可以跟土地的承包责任共享承包土地相关权益的人员,一般也就是自家的家庭成员。根据当前政策,此次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也就是说,即便你是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没有土地)、出嫁女、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大中专学生、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等,都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册,但要注明情况。但是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二、土地共有人
    2024-04-13
    191人看过
  • 土地确权如何应对家庭人口增长
    土地确权,需要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家庭人口增长怎么办的问题?土地承包初期,应对家庭人口增长:一是划出了一部分公田、公地、林地等用于调剂,二是取得城镇户口、嫁出、死亡必须退出。但在土地二轮承包期,就遇到了以下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随着土地增值和综合直补的增加,外出打工和早前放弃承包经营权的,纷纷要地虽然当中的绝大多数要地,不是为了耕种,而是对外转包,从中获得利益。但是,他们的诉求是合理的,应当给予满足。二是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纠纷“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造成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太强;土地承包、流转、解除合同的程序不合法,甚至出现一块土地多个合同的怪象。部分农村土地这块蛋糕,因此不好吃、吃不动。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纠结没有解开未免除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时,有的对有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收回了承包地。当时效益低,被收回者感觉无所谓。土地增值后,这部分人要地,村委会已无法将地收回。还有一部分村委
    2023-05-05
    26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增人口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多余土地的处理是: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村民因继承取得的,不在此限。《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2024-04-28
    370人看过
  • 房产证加名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
    “房产证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笔者认为以上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前购买,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购买者本人的,若婚后要在房产证中加上她老公的名字,那么该行为应当被认定是对于婚前财产的赠与,所以应依据赠予标的价值收取相应契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印花税等,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后购买,购房合同上只有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也只能是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婚后购房不管房地产权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都要算作夫妻共有财产;如果要加上对方名字,现行的政策是不能在第一次办理房产权证时直接加上去的,只有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再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产权证就可以了,
    2023-05-03
    175人看过
  • 抵押房可以增加共有人吗
    一、抵押房可以增加共有人吗不容许增加。普遍而言,在房产设定抵押期间,不允许对房产权属进行任何变更。这个操作之所以受到限制,主要原因在于房产已经作为抵押标的物存在,此时若未还清相关贷款并获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当事人就无法采取合法方式增添新的房产共有权人的名字。直到房产的抵押期届满,且抵押权已经终了或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个人或组织才有权将房产的所有者名称由原抵押人更改为新添的共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的财产转让规则,明确指出抵押财产可以在抵押期间被转让,但抵押权不受影响。如果需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通过房地产权的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等方式来实现。二、抵押房可以买吗被抵押房屋是可以合法购买的。通过取得抵押权人的明确同意后,房屋抵押状态背后的产权所有者可采取“转按揭”这类特殊程序进行买卖活动,然而在抵押期间,只允许买卖行为的发生,直至解除抵押手续后方能启动过户登记环节。
    2024-07-16
    397人看过
  • 土地确权到底是什么,土地确权有年限吗
    随着国家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推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民朋友对土地确权的关注也越来越多。那么,为什么要进行土地确权,土地确权到底确的是什么?这些常见的问题,你又想明白了吗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农村土地有三个方面的权利,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简单的说就是本村村民)均有承包权,村民取得了承包权以后再通过流转的方式转包给其他人,接受转包的人就具有经营权。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融为一体,也可以分开。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1、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2、强化承包农户的
    2023-05-05
    42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要怎么确定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的确定是:1、共有份额可以协商,书面作出约定;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3、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共有。一、兄弟俩一个房产证可以分割吗1、协议分割: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财产和对共有财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权利,一般基于共同生活关系产生,如夫妻共有房产、家庭共有房产等。按份共有,则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额享有共有房产权利,如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确定了各共有人的具体份额,或者共同购房时各共有人约定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份额等。2、裁判分割:对按份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
    2023-04-12
    11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后新增人口无地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4
      1、乡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世、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解决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换登记手续。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敏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认可,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认可,村组干部私下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再次审议;村民会议审议认可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 80后能参加土地确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10
      农村土地确权以后,土地依然不能买卖。这是肯定的。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依然是集体的,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没有变。确权只是明确了土地的承包权归你所有。从而,土地的经营权也归你所有,而且可以流转。这也就是农村的“土地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可以大胆流转、创新流转。可以互换、交租、入股、股份合作、抵押贷款等等,但在流转中有一个始终不能改变,那就是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也就是说
    • 农村土地确权已嫁女土地在娘家能参加确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属于所在行政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不管该出嫁女户口是否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确权,也是以该户为单位,与该出嫁女关系不大。
    • 共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1、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 2、但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没有记录在案,这种人员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
    • 土地确权后新增人口怎么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2
      1、乡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出世、合法收养等农户新增人口,依据法定户籍登记资料,依法解决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变换登记手续。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集体机敏地等可分配土地,且农民群众有强烈要求的,应依法由村民会议议决认可,向上述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后,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认可,村组干部私下划给新增人员的承包地,应报经村民会议再次审议;村民会议审议认可的,应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