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调解
根据《人民调解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也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
1、制作调解协议书
如果制作调解协议书的,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
2、不制作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可以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解决纷争,不制作调解协议书,但人民调解员应当将口头协议予以记录。在口头协议的情况下,口头调解协议自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二)劳动争议调解
1、劳动争议人民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以及其他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基层组织,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应当注意,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中,口头调解协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书的,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劳动争议仲裁调解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设立的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并且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于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3、劳动争议诉讼调解。
劳动争议纠纷在诉讼中的调解,与一般的民商事诉讼调解的法律适用是一致的。详见民商事诉讼的调解。
(三)仲裁调解
依照仲裁法设立的各仲裁委员会,其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在仲裁达成调解的情况下,可以制作调解书,也可以制作裁决书,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签收仲裁调解书前反悔的,仲裁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四)诉讼调解
1、一般规定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制作调解书
经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只有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在签收前反悔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当及时判决。
调解书不能当庭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应以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2)不制作调解书
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及自由裁量,涉及下列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在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调解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第三人的同意,调解书应当同时送达第三人。
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3、调解担保人参与调解
人民法院允许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在案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如果调解义务人不履行调解书的义务,调解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不过,调解担保人注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书送达调解担保人,但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4、不承担调解书权利义务人参与调解
参加调解的当事人有多数的,人民法院均应当将调解书送达所有当事人。
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5、简易程序调解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
因此,在简易程序中,符合该条规定的调解协议,可以不采取调解书送达生效原则。
6、二审调解
在人民法院二审诉讼程序中,可以就原审纠纷进行调解,也可以就一方新增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
如一方新增诉讼请求或者反诉经调解不成的,应告知相关当事人另诉。如就原审纠纷进行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即在二审程序中,法院调解采取的调解书送达生效原则。
7、再审案件调解
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即再审审理中,达成调解的,采取的是调解书送达生效原则。
8、执行调解
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也会主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调解。但由于法院执行机构无权制作调解书,执行阶段的调解协议多以“执行和解协议”为名。
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时,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
拆迁协议纠纷时效问题的法律解读
383人看过
-
协议诉讼时效:有关协议的法律问题
340人看过
-
浅谈复议调解书生效后的可诉性问题
129人看过
-
离婚调解协议 离婚调解书 生效
99人看过
-
关于治安调解协议书的问题
228人看过
-
协议书调档问题:离婚协议书丢失的解决方法
394人看过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
法院调解协议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调解协议生效地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3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可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涉及到调解协议发生效力的时间。 1.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首先,关于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
-
竞业协议生效的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8第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看你是否有必要签。r第二、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该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r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
-
法院调解的效力问题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6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后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也就是说法院调解与判决具有相同的效力,当事人应当执行调解内容。
-
起诉离婚的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81.离婚调解协议和离婚调解书都是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时,由法官居间调解产生的文书。这两者有密切的联系,无本质性区别。 2.一般情况下,法官就会先让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共同签订离婚调解协议,然后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婚姻关系解除。二者的区别是,离婚调解协议类似一纸合同,是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自愿签署的;离婚调解书是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二者的联系是,离婚
-
协议离婚后调解方式的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0协议离婚后出现的问题的处理办法:如果对解除婚姻关系存在问题的,无救济办法,双方要求恢复婚姻关系的,只能办理复婚。如果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