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如何选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23:50:35 381 人看过

根据行政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有三种选择:

第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只选择行政复议;

第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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