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立案前需几小时内上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01:00:14 194 人看过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两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若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在两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时 间 限 制 是 多 少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对于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因此,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间限制是: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提供者需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在两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因此,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间限制是: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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