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身穿黑丝吊袜女高中生的照片,经个别报媒报道后,在网络上成为热点。照片显示:在某中学体育艺术节开幕式上,这名打扮时尚的女生戴精致小帽,身着短裤高跟、黑丝吊袜,手举高二11班的牌子,走在班级队列的最前面,她也因此被网友称之为黑丝女。
黑丝女的照片在网络上一露面,短短一两日间,就吸
引数十万点击量。一时间,这个女孩和她所在的学校被置于舆论风口浪尖,有人指责女孩如此着装有伤风化,是学校德育美育教育的失败;有人则提出,要包容理解一个未成年女孩的单纯动机,她只是想标新立异,为班级争得荣誉。
据笔者了解,这所中学的学生一年中只有三次活动可以不穿校服,分别是运动会、体育节、元旦联欢会。在体育艺术节上,学校给参加的70个班级充分自主权,让他们自己设计队旗、引导牌、服装和口号,以鼓励学生张扬个性,在紧张的学习中放松身心。没曾想,时隔半年之后,这个在学校特定场合、特定时间、特定观众中出现的黑丝女,竟然能引起媒体的强烈关注,也让一些浮想联翩的人开始对女生及其所在学校口诛笔伐。在各方争议的过程中,网络增加了点击量,报纸提升了关注度,广大看客也借此逞了一时口舌之快。对此事,大家似乎都得到了发言权,却不知道,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这名17岁女孩将承受着多么大的苦痛和迷茫。
而与网络和媒体貌似公允的传扬相比,学校的表现着实让人敬佩:第一时间想到了保护自己的学生不受伤害,同时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心理专家对学生心理进行疏导。校长也在全校师生大会上掷地有声地宣布:我们的校园文化建设要坚持体现校园之乐的境界,让学生在紧张的课堂学习之余,能够有调节的时间和场合,有满足个人爱好的机会,有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有发展个人特长的空间。
展示自己并不意味着学校鼓励学生黑丝上身,但偶发的黑丝上身更不应该上纲上线到学校德育美育的失败。我们不能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更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半年前学校运动场出现的黑丝并没有引起学校师生的任何悸动,如今的风波中,学校继续鼓励学生张扬个性,我们更有理由为学校鼓掌。因为,正是有了这样的宽容和鼓励,我们的教育才有可能进步。
同时,笔者也建议那些发布照片、引领大众关注的媒体,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判断新闻价值的标准不只是吸引眼球一条。当报道涉及未成年时,更要努力把握自己的报道尺寸,对阴暗解读的过多报道,看似客观,实际上是在纵容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伤害。
-
中国公司海外扩张吸引眼球
342人看过
-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律措施
266人看过
-
法院创新机制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03人看过
-
吸毒和容留吸毒哪个更严重
292人看过
-
未成年人保护“护身”更要“护心
421人看过
-
容留未成年吸毒会加重量刑吗
203人看过
-
引诱吸引未成年人吸引未成年人吸引淫乱处罚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如何写出吸引眼球的招聘文案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15今天我们来聊一个话题“如何写好招聘文案”。大家都知道在招聘的过程中,招聘文案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很多求职者在对公司不了解、对岗位不了解的情况下,招聘信息是求职者了解公司的方式之一,所以,招聘文案显得尤为重要。 在我从业HR十几年经验以及和其他HR打交道以来,发现很多HR从业者对招聘文案并不重视。大部分人是在网上搜索到一个相对好的模板或岗位类似的模板,复制过来稍作修改就直接作为自己的文案,但,这样的
-
青少年犯罪比未成年更严重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他的行为连犯罪都不是,还是改革开放到现在,而且这种能力已经完全形成首先我想明确下您问题中的“过去”“近代”。我们可以接触到,能否用数据说明青少年犯罪在过去不是问题,青少年犯罪占犯罪社会犯罪总数的比例是一样的,从近代开始才严重,即我们所说的“早熟”我国目前刑法解释认为,我暂时先将“青少年”按照通常认为的11-18岁人群定义,所以14岁以下儿童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甚至都不属于危害行为,形成了现在青少年犯
-
吸引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犯罪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1在实践中,未成年人是否参与集体暴力,取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层。未成年人未满14岁,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了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等8种法定的犯罪外,实施其它犯罪行为的,也不构成犯罪。未成年人未满16岁未满18岁的,参加集体暴力的,可以构成集体暴力罪。
-
变更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怎么办理变更监护权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4可以变更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