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庆华等人受贿、贪污串窝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04:46 116 人看过

贪婪,让多名交通干部落马

1994年至2002年间,温岭市某交通工程公司张某为感谢牟锡林、屠锡光、金庆华在公路、桥梁、隧道等工程建设中给予关照和帮忙,先后5次贿送牟锡林人民币8万元,11次贿送屠锡光人民币15.4万元,4次贿送金庆华人民币1.2万元。

1997年至2004年间,屠锡光、金庆华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等环节给予工程承包人汪某、周某等人关照和帮忙,以干股分红等形式分别收受工程承包人贿送的人民币69.8万元和49.8万元,并伙同林某某、张某虚增姆岭隧道工程量贪污公款8万元,各分得2万元。

2005年9月19日,牟锡林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5年3月10日,屠锡光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12万元。

2004年11月12日,金庆华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行贿人汪某、周某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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