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刑法的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他人交给自己或者遗失的物品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所以不动产可以成为侵占罪的侵占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的区别
1、判断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因为盗窃罪只能是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对自己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委托物侵占只能是侵占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侵占脱离占有物只能是侵占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2、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欺骗被害人,使其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代为保管”,进而非法占为己有的,成立诈骗罪。行为人接受委托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将财物占为己有后,在被害人请求返还时,虚构财物被盗等理由,使被害人免除行为人的返还义务的,仅成立侵占罪(欺骗对方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侵占罪怎么打官司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告诉的对象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
(二)侵占罪的诉讼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
侵占单位侵占罪能够够构成侵占罪吗
424人看过
-
丢失的侵占能否构成侵占罪?
229人看过
-
村干部能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493人看过
-
侵占合伙资产能构成职务侵占么
291人看过
-
强占房屋构成侵占罪吗
140人看过
-
怎样构成侵占罪构成侵占罪怎样处罚
77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非法侵占财产罪能否构成非法侵占财产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1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在侵占罪的客观要件中,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侵占罪的前提条件。这里所说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侵犯他人的财产利益,侵吞、占有、使用或者处分他
-
个体工商户侵占他人的不动产能成立侵占罪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3个体工商户是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因为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在刑法意义上,个体工商户是实质的个人,而不是单位。个体工商户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因此不能认定为公司、企业。
-
村委会能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7村委会不能构成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
违犯侵占罪算罪吗?还构成侵占罪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2即使是退还侵占的财物的也是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是我国的行为人实施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的,此时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如果是侵占行为的数额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此时是会被认定为侵占罪的。
-
占他人房屋不还构成侵占罪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1构成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3)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