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
怎样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方面的限制?
126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方面的限制
376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范围限制是怎样的
28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有哪些
235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是否受地域限制
475人看过
-
限制减刑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限制和限定?
365人看过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
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方面的限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7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一条没收财产的内容和范围的规定。根据这条规定,在审判和执行中,没收财产的范围受三个方面的限制。
-
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方面的限制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1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因素的限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
-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限制的范围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04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
-
法律对质押财产的范围限制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