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
怎样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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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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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范围受哪些方面的限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7没收财产的范围: 1、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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